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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2022年第四季度涉旅典型案件通报

发布时间: 2023-01-12

来源: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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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 

一、案件名称:昭通市某酒店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梯案

二、案件情况:2022年6月29日,昭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昭阳区滇东北商贸中心大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昭通市某酒店有限公司正在使用的两台乘客电梯,出厂编号:202007622、202007654,均属于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四、处罚结果: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16盒,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五、处罚单位:昭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处罚时间:2022年10月28日 

 

案件二 

一、案件名称:廖某寻衅滋事案

二、案件情况:威信县扎西镇派出所于2022年12月13日23时许接到报警称:廖某因与左某在2021年谈恋爱期间,认为左某欠其钱不还,遂持刀闯进左某上班的某足浴店,并强行进入技师休息房间寻找左某,后廖某的菜刀被足浴店老板抢走。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四、处罚结果:对廖某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五、处罚单位:威信县公安局

六、处罚时间:2022年12月14日 

 

案件三 

一、案件名称:昆明某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超出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

二、案件情况:2022年12月8日16时许,鲁甸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鲁甸县收费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昆明某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帅某驾驶云A2515*号车辆从宜宾市西门客运站发车时载客7人,在豆沙关收费站下客2人,昭阳区客运站下客1人,到鲁甸收费站下客1人后剩3名乘客,其中两人运送至昆明市,1人运送至会泽县,乘客分别支付100-380元不等车费,所载乘客均不认识,对旅游包车一事均不知晓。驾驶员帅某出示《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该车属超出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三、法律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四条、第七章第九十三条第四项。

四、处罚结果:对该公司责令立即改正并罚款人民币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五、处罚单位:鲁甸县交通运输局

六、处罚时间: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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