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12-29
来源:绥江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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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7日,绥江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接群众举报,华峰村8组一户人家,家里有国家公职人员,将过世亲人未进行火化且装棺土葬。接到举报后,县民政局高度重视,迅速向县殡改领导小组上报情况。县殡葬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处置事宜。据了解,国家机关公职人员阳某之父于2018年12月13日去世,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应当火葬,但该户在2018年12月17日却在耕作区进行了土葬。根据《国务院殡葬改革条例》及《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加之阳某属国家公职人员签订了《绥江县党员干部职工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承诺书》,县民政局于2018年12月18日向阳某依法发出《殡葬改革遗体火化通知书》,经县、镇、村各级组织专人向丧属将殡葬改革的意义讲透、政策讲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12月19日早上11点,县上组成殡葬综合执法队,配合家属将死者遗体送到水富市火葬场进行了火化。
我县自2016年11月20日零时启动殡葬改革以来,按照“党员干部带头、火葬区公民全员参与、全程跟踪、全力保障”的思路推进,确保实现殡葬改革政策全覆盖。此次依法处置首例违规土葬行为,不仅有力打击违规土葬的苗头,而且进一步宣传了殡葬改革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了广大干部群众,也体现县委、县政府稳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坚强决心和信心。同时表明,凡是违反殡葬改革的行为,都必须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任何人都不能有侥幸心理,全县要“一个调”、执法“一把尺”,努力营造殡葬新风、文明办丧的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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