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2-14
来源: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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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昭通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为做好《规定》落实有关工作,加强消防车通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提高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通行和安全疏散保障水平,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定》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
近年来,全国多地发生多起因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等影响灭火救援工作造成人员伤亡的案例,引起社会强烈关注。消防车通道问题是我市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和规范消防车通道管理,是积极回应全市社会民意民声的需要。2020年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在全市统一部署,持续深化开展了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治理行动,将消防车通道纳入常态化监督管理,全市消防车通道实行划线标识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必要总结固化经验,巩固治理成效。从日常消防工作情况看,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主要是建筑管理使用单位、住宅物业服务企业、相关部门职责不清及个人意识不强和行为不规范等原因引起,亟须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出台《规定》,对于保持全市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能够及时处置,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定》的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建筑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国家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三、《规定》的目的和任务
出台《规定》的主要目标是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消防车通道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的工作职责,明确个人义务,建立健全消防车通道管理机制,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6章30条。第一章主要明确出台《规定》的依据、适用范围、消防车通道的定义、消防车通道有关违法行为举报投诉途径。第二章明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派出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消防车通道监督管理职责。第三章明确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及其他组织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消防车通道管理方式,小区业主(租户)和经营办公类建筑使用人员义务。第四章明确了在建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第五章主要明确有关部门工作失职的责任追究。第六章主要明确规定施行时间。
相关文件: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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