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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2022—2030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6-04

来源: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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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是什么?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对云南提出“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考察云南,要求“努力在建设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上不断取得新进展”;2021年4月,省委、省政府召开昭通现场办公会,明确把争当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列为昭通未来五年重要工作目标和要求;昭通市第五次党代会明确要求昭通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制定依据是什么?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1〕146号)、《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等要求制定。

三、目的意义是什么?

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争当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为立足点,结合昭通市区位优势和发展定位,根据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结合昭通市实际,从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方面,通过重点规划实施一批项目,在环境效益方面,进一步提升水、土、气污染防治能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增进生态系统稳定;在经济效益方面,突出特色产业,优化资源配置,注重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生态产业持续绿色发展;在社会效益方面,增强居民生态理念、绿色消费理念,加强全社会对资源循环利用和能源高效利用的认识,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通过一系列的工作推动,力争到2025年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到2030年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四、规划的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是什么

一是生态优先,健全生态制度体系。包括生态保护、修复、责任,资源高效利用等制度建设,以及健全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等内容。二是源头预防,提升生态安全体系。包括应对气候变化、“三水”统筹、大气协同防治、土壤系统防治、改善声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修复等内容。三是落实管控,优化生态空间体系。包括优化国土空间、严格分区管控、严守生态红线、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内容。四是绿色发展,统筹生态经济体系。包括严格产业准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发展、推动产业生态化路径、建设清洁低碳现代能源体系、园区循环化改造等内容。五是和谐共生,完善生态生活体系。包括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持续开展全域绿化美化行动、持续提升绿色建筑水平、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推行绿色生活方式等内容。六是优秀传承,构建生态文化体系。包括传承和发扬民族文化、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共建共享生态文明成果等内容。

相关文件: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昭通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2022—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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