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3-06
来源: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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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科学高效;依法依规、协调有序;军地协同、社会联动;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原则。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立健全分工明晰、协同高效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霜冻、大雾、道路结冰、雷电、冰雹、干旱等重大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明确指导思想、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二)运行机制与部门职责:明确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完善基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指挥机制。
(三)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对组织气象灾害风险普查、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联动机制、加强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强化气象灾害风险防控措施等提出要求。
(四)监测预报预警:明确监测信息共享、预报预警、高级别气象预警直报机制、信息传播、预报预警行动等5个环节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
(五)部门预警联动及分类响应:涵盖在会商研判、预警联动响应、分部门分灾种响应、现场处置、社会动员、信息报告等方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防御和应对措施,以及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和社会支援力量的动员。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明确奖励和责任追究。
(七)应急保障:明确根据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需要在队伍、资金、物资、交通、通信电力等方面的保障要求。
(八)附则:规定预案修订与完善,培训演练,预案解释部门及发布实施日期。
(九)附件:明确《昭通市气象灾害预警分级标准(市级)》,并对预案中的术语进行解释。
四、核心举措
(一)完善运行机制和部门职责。一是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修订后的《预案》不设置市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制定以气象灾害预警为重要启动条件的应急预案或在其他预案中明确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相关内容;二是按照机构改革后各部门新的职能职责,对组织机构、部门的职责进行调整;三是对建立县级气象灾害应急组织体系和基层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提出要求,理顺上下级贯通关系。
(二)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为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对组织气象灾害风险普查、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联动机制、加强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强化气象灾害风险防控措施等综合防御措施提出明确要求。特别强调高影响行业部门根据行业需求建立基于气象阈值的风险预警指标,一旦达到预先设定的阈值标准,即实施风险预警联动措施。
(三)规范监测预报预警。一是结合昭通市历史气象灾害强度、影响分析和预报预警的提前量和准确率,制定《昭通市气象灾害预警分级标准》,注重预报时间提前量和准确率,更科学合理、更具操作性;二是完善递进式气象预报预警。规范重要天气预报、重要天气预警报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强降水短时临近预报的制作和发布,建立健全分工明晰、协同高效、全过程、递进式的气象预报预警流程;三是建立高级别暴雨气象预警直报机制。对市、县级气象部门发布暴雨Ⅱ级及以上重要天气预警报告和县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及以上预警信号时,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等具体规定;四是加强信息传播机制。对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基础电信运营单位与本级气象部门建立快捷畅通的传播机制进行规定,并对县级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等及时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扩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覆盖面、及时向公众传播提出要求。
(四)规范预警联动及响应。《预案》从会商研判、预警联动响应、分部门分灾种响应、现场处置、社会动员、信息报告六个方面进行规定。明确分部门分灾种响应行动。预案规定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根据不同种类、不同级别的气象灾害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影响分类响应,要逐次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进入应急状态、部署防御措施,必要时采取三停或人员转移等措施,推进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精细化、科学化。
相关文件: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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