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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昭通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9-28

来源: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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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昭通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昭政办发〔2023〕55号)。为便于公众了解《通知》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依法编制并及时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国办发〔2022〕2号),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修订和公布;2023年6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调整公布了全省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同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布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

根据以上文件要求,昭通市及时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调整,修订形成《昭通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涉及行政许可事项361项。经书面征求市级有关单位、11个县市区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并开展合法性审查,形成了《通知》,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二、工作目标

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以“清单化”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构建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推动同一事项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助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主要内容

一是公布了《昭通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二是对行政许可事项的主要调整情况作了说明。

三是根据《中共昭通市委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通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昭委通〔2022〕5 号)精神和要求,在开展“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试点的县市区中增加了行政审批局。

四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相关文件: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昭通市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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