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12-25
来源: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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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昭审委办通〔2023〕6号、昭审委办报〔2023〕33号文件指出的有关问题,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全面系统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市卫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
二、整改情况
(一)针对经济政策执行权方面存在问题
1.一是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早提供计划生育特殊参保对象补助花名册,在当年的12月15日之前完成兑现。二是按照基本公卫资金“先预分配,按季度考评”的方法结合自身实际,将第四季度的考核提前,在当年完成考核清算。三是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县(市、区)直达资金的督导检查。截止到2022年6月20日2021年专项资金支出进度与去年12月15日的进度相比较大幅提升,市直委属单位的专项资金已全部达到100%,县(市、区)进度已达到92.08%。为保证卫生健康专资金的支出进度及支出规范,于2022年7月5日再次下发了《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卫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检查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至8月20日,从下属单位抽调业务精干的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市的卫生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检查。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完成率:一是提前谋划,吸取2021年未完成监测任务的教训,提前布置,主动与企业沟通,根据企业的生产情况调整监测时间,确保务必按时完成监测任务。二是加快任务推进力度,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通过卫健平台给各县区下达进度通报,要求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按时、按质完成监测任务。三是各县区、多部门加强协调,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过程中,通过卫健部门,协调监督、疾控多部门联动,共同开展工作,各县区之前根据监测任务进度及时调整,确保全市一盘棋,以全市为目标完成监测工作。
3.2022年省卫健委下达的“完成健康工作定量指标”任务;一是督促永善县对照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达标标准,查缺补漏,持续整改提升。二是在2022年抽派市级专家组开展市级带教基础上,拟于2023年9月再次组织市级专家到现场进行一次带教和初评。三是根据省级现场评审反馈问题,督促整改,按时上报整改情况,确保一次性通过省级评审。
(二)针对经济管理权方面存在问题
1.按照审计要求,于2023年9月1日已将存量资金123100.00元上缴财政;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再次认真清理往来款项,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2.按照审计要求,于2023年5月11日已将应缴非税收入177994.00元上缴财政;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再次认真清理往来款项。
3.按照审计要求,于2023年9月1日已将委机关清退款117516元上缴财政;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统一全省机关单位工资、津补贴和奖励项目的通知》。
4.严格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年初预算时将其纳入预算管理。
5.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加强对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督促市一院和中心血站及时到相关部门协调并办理相关证件;市一医院要持续督促叮功出行尽快搬走将房屋交还,向承租方叮功出行追缴所欠租金170,000元及逾期滞纳金;承租方叮功出行如果不履行义务,市一院将依法提起诉讼。
6.已将其处置的资产报相关部门登记备案,组织学习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资产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三)针对经济监督权方面存在问题
1.已于2023年4月23日退回违规报销的油费2175.93元;下步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2.将其在医学会报销的费用10848.00元已按照审计要求于2023年9月1日拨付至医学会;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严格执行出差、接待管理规定。
(四)针对其他问题
1.按照要求制定了《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网络安全责任制考核制度》。
2.督促滇东北区域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完成定级备案工作。滇东北区域中心医院,目前已在市公安局“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第三级”完成备案,即将开始等级保护测评;昭通市妇幼保健院因旧系统为2016建设,十分老旧,已不能满足业务及发展需要,目前正在建设新信息系统,计划2023年10月建成,更换新系统后即同步进行等级保护定级测评、备案等,计划2024年上半年完成等级保护第三级备案。
3.通知施工方同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计算机信息中心沟通,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并通过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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