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发布时间: 2021-10-18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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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实施主体 |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承诺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办理深度 | 二级:材料预审 | ||
是否收费 | 否 |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 1次 | ||
咨询方式 | (一)窗口咨询 地址:昭通市市民之家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北区37号窗口(昭通市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锁营路285号,北部新区市公安局斜对面和市档案局正对面)。 交通方式:市内可乘1路公交车到市公安局站下车,沿昭通大道前行190米后右转进入镇雄路前行390米。 (二)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870-2168663(昭通市人才服务中心)。 | ||||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昭通市“市民之家”一楼大厅未办结事项投诉受理台 电话投诉:0870--2241346 网络投诉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监督电话: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办公室电话0870--2131298(已承诺进驻大厅事项,在大厅不能办理)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
办理地点 | 昭通市市民之家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北区37号窗口(昭通市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锁营路285号,北部新区市公安局斜对面和市档案局正对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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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七条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 |||||
办理条件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 | ||||
办理用户等级 | 五级 | ||||
受理条件 | 1.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受理条件: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毕业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申请地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2.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受理条件:在云南省进行了失业登记的,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申请地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 ||||
申请材料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示例下载 |
1 |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事项申请表单样式(单位、灵活就业个人) | 原件: 无需提供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空表下载 |
复印件: 无需提供 | |||||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 |||||
2 | 身份证 | 原件: 无需提供 | 必要 | ![]() | 无 |
复印件: 无需提供 | |||||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 |||||
3 | 劳动合同 | 原件: 无需提供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复印件: 无需提供 | |||||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 |||||
4 | 毕业证 | 原件: 无需提供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复印件: 无需提供 | |||||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 |||||
办理流程 | |||||
环节 | 办理要求及结果 | ||||
申请 | (1)窗口提交。接收地址: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窗口 (2)网络提交。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 窗口提交:每周一至周五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 ||||
受理 | 收到申请后,当日作出受理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对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 ||||
审查 | 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开展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 | ||||
决定 | 申请资料审核通过作出兑付补贴决定,对获得补贴的人员进行公示。 | ||||
送达 | 兑付补贴。 | ||||
审批结果 | |||||
无 | |||||
收费信息 | |||||
不收费 | |||||
扩展服务 | |||||
中介服务 | 联办机构 | 前置审批 | 年检年审 | 资质资格证书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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