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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取消商转公商转组贷款对象特别限定条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06

来源: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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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我市自2023年12月1日启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组合贷款工作以来,得到广大公积金缴存人的充分理解和关心支持,“商转公、商转组”贷款预约、受理、发放等相关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当前我市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自2024年6月6日起,取消《昭通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组合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昭公积金管委〔2023〕5号)第九条第(七)项特别限定条件。至此,《办法》第九条第(六)、(七)、(八)项特别限定条件已全部取消。

此前因受特别限定条件限制而未能申请到“商转公”或“商转组”贷款的缴存人,可再次通过“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具体业务可拨打“0870—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或前往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大厅咨询。

广大缴存人可通过“0870—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正规渠道获取准确信息。

感谢广大缴存人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关心、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竭诚服务好广大缴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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