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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14 点击数: 来源: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字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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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直机关工委)是党委工作机关,主要职责是: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

3.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4.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5.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

6.督促指导直属管理的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直属管理的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直属管理的党组织领导班子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做好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管理统计、党费收缴工作。

7.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8.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党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代表。

9.领导市直机关团工委的工作。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政治思想建设,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机关党员干部,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贯穿机关工作全过程,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组织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直播实况,推动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书记、先进模范、党务干部谈感想谈体会。市委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宣讲授课326次,机关党组织多形式开展学习研讨707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专题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拟定重点任务清单,部署推动机关党组织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宣讲、大检视、大实践”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直机关落地生根。聚焦习近平经济思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论述精神等内容,推动市直机关开展“第一议题”集中学习2.7万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768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集中学习800余次,示范举办《习近平关于基层党建和党员教育重要论述摘编》专题辅导4期、《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专题宣讲9场、“乌蒙先锋讲堂”4期,力促机关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有领学传达、有交流研讨、有贯彻意见、有跟踪落实。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25期,培训党员2587名,如期实现第二轮集中培训全覆盖。常态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全覆盖推进党员不准XYZJ和参加ZJ活动承诺践诺,狠抓党建带群建及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

2.强化模范机关创建,着力建设“五型机关”。践行“三个表率、一个模范”要求,立足昭通实际,着力建设“坚定的政治机关、高效的业务机关、为民的服务机关、规范的法治机关、清正的廉洁机关”,力促市直机关政治更坚定、执行更有力、服务更优化、运转更规范、纪律更严明,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中走好走实全市“第一方阵”。组织召开“模范机关”创建暨对标争创活动现场推进会,84家单位党组织书记参加观摩学习,7家单位现场交流创建经验,多形式展播市直部门(单位)创建模范机关实效,播放电视节目20期,在“乌蒙先锋”新媒体平台投放视频20个。聚焦建设规范的法治机关,推动市直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10分钟学法等制度,举办法治机关建设培训班1期,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1400余场,市直机关行政复议和上诉案件持续减少,全市信访总量大幅下降,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成效显著,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聚焦建设清正的廉洁机关,持续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力度,与市纪委市监委、市妇联等7部门联发《关于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清廉家庭、促清廉社风”活动的通知》,大力推动廉政建设融入党员培训教育、党建阵地建设和基层组织生活,集中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273场1.2万人次,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去年,12家单位命名为“昭通市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占全市命名数的24%,其中,市纪委市监委等6家单位被命名为“云南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占全市命名数的85.7%。

3.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构筑坚强战斗堡垒。坚持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盯紧抓牢“五个基本”,巩固提升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推动机关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将支部建到派出机构、项目一线、服务窗口,成立临时党支部26个,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28个。严把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的政治关、公认度,54个基层党组织如期换届。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对党支部全覆盖“过筛子”,进行分类定级,晋级数较2021年相比提升了12.3%,问题相对突出的5个党支部全部整顿销号,择优推荐2个党支部申报“云岭先锋红旗党支部”、4个党支部申报市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建立党务知识需求清单,采取大集中、小班制等形式开展党建业务培训4期,覆盖党务干部545人。加强系统管理、规范台账管理、做好信息录入,抓实“智慧党建”,各类党内系统平台使用率100%,“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如期纪实率99.9%以上。严格抓实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季度调度抽查,84个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2.04万次;党员领导干部全覆盖建立支部联系点434个,到联系点作指导、讲党课成为常态。全面开展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专项排查,向符合条件的44名老党员颁授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组织开展党员排查工作,对今年新接收和转正的252名党员全覆盖开展排查清理整治。严把政治首关,全覆盖开展预审、政审、联审,年内发展党员120名。

4.强化党建引领保障,提升服务中心实效。坚持党建引领,找准职责定位,把破解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作为提升机关党建质效的重要突破口,着力推进机关党建和中心任务、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为服务保障“六大战略”实施贡献机关党建力量。扎实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成立工作专班,强化典型引路,抓实过程督查,将活动开展情况列入作风效能评估和年度综合考评重要内容。84个部门(单位)研究印发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制定争创目标392项、明确争创措施819条;49项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66项工作被国家和省通报表扬。全面开展“抓党建、促发展”专题研讨,围绕“六大战略”实施“书记领航”项目84个,围绕重点业务实施“支部引领”项目215个,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岗位练兵、业务比武156场,推动一批重点业务创新突破,综合交通建设保持全省前列,抓党建促产业发展、促乡村振兴成效明显。深化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结合“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等载体,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在乡村振兴、“创文”“创卫”、城乡绿美、疫情防控、安全维稳等一线服务2.8万次9.6万小时。一年来,工委班子积极推动中心任务、重点工作融入日常组织生活、融入示范创建活动、融入支部建设管理,涌现出了“五路党建”“三色之家”“三色党建”等机关党建品牌,市直22个单位对标争创的好做法好经验在全国全省行业系统内推广交流,21个集体获省级及以上表彰命名。

5.强化机关作风效能,营造干事创业氛围。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和营商环境“双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市直机关单位在抓落实、促发展中走在前作表率。聚焦干部作风转变,对照市级方案6个方面30条问题,督促机关党组织抓好学习教育、问题查摆、制度建设、实事办理等工作,84个市直机关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在职干部党支部全覆盖召开干部作风大提升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12.5万个,制定整改措施27.6万条,办理实事2.4万件。聚焦营商环境提升,推动市直机关广泛开展专题研讨和营商环境“主题党日”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责任区”和组建“服务队”460个,积极开展“领导办事大体验”“科长走流程”等活动,新增“四减”事项1460项,办结政务事项128.4万件,按时办结率100%,好评率为99.99%,市场主体增速排名全省前列。聚焦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强化组织攻坚和要素保障,大力践行“三化”“三法”,集中解决交办督办的难点问题44个,以“店小二”精神助企纾困2863个,合盛硅业、旗滨光伏、云南中晟等一批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市直机关涌现出一批转作风提效能优服务的好做法好经验,9个单位典型经验获评全市“红榜”。

6.强化党建责任落实,推动重点任务落地。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要求,牵头组织开展2021年度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召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印发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及党组(党委)书记责任清单、重点工作项目清单等,督促推动党组(党委)扛实主体责任,以明责考责带动履责尽责,确保机关党建重点任务有力有效落实。严格执行机关党建工作分片挂联制度,工委班子成员坚持一线调研、一线督导、一线会商,调研指导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实现全覆盖。召开机关党组织书记座谈会、党建工作片区调度会9场次;工委班子成员深入84个单位、直插212个支部实地调研指导113次,收集意见建议92条,帮助解决问题72个。坚持“月提醒、季调度、半年评估、年度考核”工作机制,年内印发工作提示单12期、汇总日常调度掌握情况13次、开展半年交叉互评1次,点对点反馈问题交办工作32次。坚持全面从严主基调,扛牢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一体推进“三不腐”,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市直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选优配强直属管理的54个机关纪委(纪检委员),全覆盖开展机关党组织落实廉政责任检查评价,进一步推动机关纪委规范化建设。严防“四风”反弹回潮,随机抽查45个机关单位作风纪律情况,现场反馈130余个问题并督促整改。严格“政治体检”,对181名入党发展对象、拟任及提名人选等开展政审联审。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移交市直机关单位在职党员干部涉赌涉黄及酒驾等问题线索33件33人,查处并给予61名党员党纪处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组织科;3.宣传科;4.市直机关团工委。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中附表(附表1-10)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没有2022年度项目收入,也没有使用2022年度项目支出安排,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194246.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4246.9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2831876.23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62370.75元,增长12.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2370.75元,增长12.7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度支出了1名退休死亡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二是行政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由单位缴纳;三是行政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缴纳;三是行政人员工伤保险单由单位缴纳;四是工勤人员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缴纳。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194246.98元。其中:基本支出3194246.98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831876.23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62370.75元,增长12.7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62370.75元,增长12.19%;项目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度支出了1名退休死亡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二是行政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由单位缴纳;三是行政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缴纳;四是行政人员工伤保险单由单位缴纳;五是工勤人员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缴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94246.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61704.94元,占基本支出的80.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2542.04元,占基本支出的19.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4246.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831876.23元相比增加362370.75元,增长12.7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度支出了1名退休死亡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二是行政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由单位缴纳;三是行政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缴纳;四是行政人员工伤保险单由单位缴纳;五是工勤人员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缴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09801.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4%。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及业务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1700.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0%。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配缴部分和发放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555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配缴部分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配缴部份。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职级、职称变动人员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409.00元,支出决算为19217.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887.2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33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2.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3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409.00元,支出决算为19217.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887.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外出调研次数减少,车辆维修保养费用降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9217.22元比上年21078.96元减少1861.47元,下降8.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55.74元,下降12.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00元,下降0.0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外出调研次数减少,车辆维修保养费用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直机关工委邀请授课老师到昭通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授课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2542.04元,比上年679558.00元减少47015.96元,下降6.9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三公”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866796.28元,其中,流动资产9341.74元,固定资产857454.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684239.99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2556.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2313.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中附表(附表12—1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货币资金:反映政府部门持有的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

2.固定资产:是指办公用家具、计算机、摄像机、相机、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等。

3.其他应付款:反映政府部门其他应付款项的期末余额。

4.净资产:反映政府部门期末总资产减去总负债的差额。

5.财政拨款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6.工资福利费用:反映政府部门本期应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监督索引号530600005202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昭通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及其他相关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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