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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政策;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职责;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职责;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职责;承担村镇建设管理职责;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职责;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职责;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监督管理、工程建设标准化、工程定额及造价管理职责;承担建筑节能降耗工作;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职责;承担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信访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科、抗震防震科、住房公积金监管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科、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房地产业管理局、住房保障局、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科15个内设科室和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昭通市城市综合综合服务中心
2.昭通市城建档案馆
3.昭通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4.昭通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5.昭通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非独立核算)
6.昭通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新形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持续稳市场。围绕增信心、防风险、促转型的工作主线,全力稳定市场供应,引导市场预期,防范化解市场风险,积极推进房地产优化措施落地见效。2025年,预计完成房地产投资50亿元,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100万㎡。二是持续化风险。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资可抵债、资不抵债项目分类采取措施,按照“一项目一策”方案推进重点项目处置,用好政策工具,全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进入“白名单”,持续推动协调机制落地见效。聚焦中玺金界、凤凰广场等未交付项目,千方百计推进项目尽快交房。
2.聚焦转型升级,推动建筑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健全监管机制,优化建筑市场结构,建立健全纳统调度机制,靠前做好指导服务,推进建筑业产值稳步增长,力争2025年建筑业产值突破403亿元,同比增长15%。
二是深入开展企业培育行动。扶持企业转型升级、提升资质,增强核心竞争力,鼓励央企、市外优质企业落户昭通。确保2025年登记注册建筑业企业增长11.8%,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增长14.2%。
3.聚焦民生福祉,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一是积极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按照“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原则,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积极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2025年计划启动实施667套城市危旧房改造。二是持续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计划新增实施2865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按照“以需定建”原则,鼓励县市区结合实际实施购买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或新增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三是做实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推动公租房信息系统申请办理工作,实现线下办理“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强化公租房常态化申请和动态监管,建立公租房乱象常态化清理整治机制,推动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4.聚焦扩容提质,加快城市建设品质提升。一是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提质。扎实做好项目谋划、项目包装、项目申报,加快推进物联网、智能终端等信息设施建设,提升智慧化监测水平,初步建成市级监管平台,建立运行维护机制,推进数据汇聚治理,实现与省级数据对接,对昭阳区燃气、供水、排水的安全运行监测,实现信息技术与城市治理深度融合。以整合涉水资源资产、理顺管理体制、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增强污水收集处置效能为重点,建立供排水一体化运营管理体系。二是加速居住品质提升。系统性、全面性、科学性谋划包装城中村、老旧小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资金支持。稳步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快推动绿美城市(社区)建设,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三是加深城市精细化管理。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同、运行高效、网格管理、信息化治理”的城市管理“一张网”,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执法队伍建设标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为民服务精准化、专项行动常态化不断提升。
5.聚焦短板弱项,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加强调度,压实责任,倒排任务,督促各县市区加快2024年项目建设及资金兑付进度。二是加强农房建设管控。认真抓好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积极推进农村民居风貌引导图集编制,有效指导农村居民建房。认真指导各县市区谋划好2025年改造项目的申报,及时解决动态新增危房。三是提升乡村环境质量。加快补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力争到2025年底,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乡镇镇区和村庄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分别达95%、85%以上。
6.聚焦安定稳定,持续健全安全管控体系。一是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围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聚焦城镇燃气管网、城市防洪排涝等方面,抓实项目包装谋划,全力以赴做好燃气管网更新改造,有序优化燃气管网及厂站设施布局。系统、全面梳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全力推进燃气资源整合取得突破。二是持续推进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治本攻坚、汛期安全生产、房屋市政安全专项整治,聚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确保行业领域安全。三是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充分利用城市更新、危旧房改造、危房抗震改造等政策措施,加快推进非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工作,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四是妥善化解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逐步构建全链条管控、全方位监管、多部门联动的无缝监管体系,联合开展服务企业技术指导、消防安全督查检查,督促指导历史遗留项目建设单位主动申报消防验收,进一步做好遗留问题处置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7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7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6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6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0人。在职实有1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1辆(应说明超编原因)。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6,828,995.8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860,664.06元,政府性基金10,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15,968,331.79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2,399,290.14元对比减少245,570,294.29元,下降81.2%,主要原因是减少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昭通中心城市美丽河道(利济河段)示范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市级工作经费和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828,995.85元,其中:本年收入40,860,664.06元,上年结转收入15,968,331.79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860,664.0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302,199,290.14元对比减少245,370,294.29元,下降81.19%,主要原因是减少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昭通中心城市美丽河道(利济河段)示范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市级工作经费和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828,995.8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6,828,995.85元,其中:基本支出25,428,564.06元,与上年基本支出25,333,896.77元对比增加94,667.29元,增长0.3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项目支出31,400,431.79元,与上年项目支出276,865,393.37元对比减少245,464,961.58元,下降88.65%,主要原因是减少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昭通中心城市美丽河道(利济河段)示范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市级工作经费和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01,316.60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退休人员退休费和办公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98,390.96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68,426.72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企业改革补助—企业关闭破产补助元,全部为项目支出780,000.00元,用于原市建筑公司改制企业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938.94元,用于缴纳单位失业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9,493.62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11,440.28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64,153.56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605.34元,用于缴纳工伤保险单位部分。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7,842,442.12元,其中,基本支出6,420,442.12元,主要用于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及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经费;项目支出1,422,000.00元,主要是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支出2,361,740.16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昭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人员工资支出及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支出1,323,814.24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昭通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及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1,822,554.36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昭通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人员工资和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公用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1,459,747.12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747.12元,主要用于昭通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人员工资和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10,000.00元,用于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领导干部个人相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查核系统正常运转。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7,784,795.92元,其中基本支出1,417,653.92元,主要用于昭通市城建档案馆人员工资和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6,367,142.00元,主要用于三支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培训和应急演练、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与管理综合执法补助经费、2024年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市级补助资金、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古城保护开发项目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056,263.38元,全部为项目支出,用于昭通古城保护利用指挥部工作经费。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17,784,795.92 | 17,784,795.92 | 1,417,653.92 | 16,367,142.00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1,056,263.38 | 1,056,263.38 | 1,056,263.38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1,056,263.38 | 1,056,263.38 | 1,056,263.38 | ||
21206 |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 4,543,040.20 | 4,543,040.20 | 4,543,040.20 | ||
2120601 |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 4,543,040.20 | 4,543,040.20 | 4,543,040.20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2120803 | 城市建设支出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767,732.33 | 1,767,732.33 | 1,722,805.92 | 44,926.41 | |
22101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44,926.41 | 44,926.41 | 44,926.41 | ||
2210105 | 农村危房改造 | 44,926.41 | 44,926.41 | 44,926.41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722,805.92 | 1,722,805.92 | 1,722,805.9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722,805.92 | 1,722,805.92 | 1,722,805.92 | ||
230 | 转移性支出 | 1,620,100.00 | 1,620,100.00 | 1,620,100.00 | ||
23002 | 一般性转移支付 | 1,620,100.00 | 1,620,100.00 | 1,620,100.00 | ||
2300258 |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 1,620,100.00 | 1,620,100.00 | 1,620,100.00 | ||
合 计 | 56,828,995.85 | 46,828,995.85 | 25,428,564.06 | 21,400,431.79 | 10,000,000.00 |
城乡社区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4,543,040.20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昭通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维持单位运转的公用经费和发放人员工资。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00,000.00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全部用于古城保护建设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44,926.41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全部用于偿还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统贷项目贷款本金和利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722,805.92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全部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住房保障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620,100.00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全部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补助经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住房保障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620,100.00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全部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补助经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9,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7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1,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3,000.00元,较上年减少51,000.00元,下降29.3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动,原因是我单位近几年都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0元,较上年的61,000.00元减少11,000.00元,下降18.0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公务接待只减不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3,000.00元,较上年的113,000.00元减少40,000.00元,下降35.3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和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000.00元,较上年的113,000.00元减少40,000.00元,下降35.3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车辆运行费用降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对资金进行分解细化,根据市财政局相关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自评等工作。同时,预决算公开有关规定,除涉密内容外,将绩效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部署,部门2025年对所有申报预算的项目绩效目标严格审核,年末预算绩效项目自评100%全覆盖。
2025年,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个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32,1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00,000.00万元;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0,000.00元。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目标申报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在系统内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2025年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项目1个: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经费800,000.00元。设置如下绩效目标:
(一)产出指标。主要包括以下指标:
1.数量指标:咨询第三方机构大于等于2次,专班对全市11县市区开展督查检查次数大于等于5次,聘请专家人数大于等于3人,第三方提出专业性意见建议大于等于2条。
2.质量指标:维持工作专班运转不低于90%,第三方指导意见符合燃气安全专项改造相关要求合理、专业。
3.时效指标: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4.成本指标:总体成本控制在800,000.00元以内。
(二)效益指标。主要包括以下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全市燃气整体安全水平,巩固社会稳定安全、稳定。
2.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改善全市燃气安全状况满足相关要求。
(三)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燃气用户满意率不低于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基层“三保”: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其中,“保基本民生”是指按统一保障范围、支出标准,直接兑现到个人的民生支出,包含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城乡低保等基本民生政策。“保工资”是指保障国家及省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休人员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部分),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支出。“保运转”是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村(社区)人员和运转经费等支出。
4.转移支付:是指货帀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现行政策将转移支付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类。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53,832.32元,与上年的1,423,176.49元对比减少169,344.17元,下降11.8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1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5,695,255.85元,其中,流动资产3,692,829.73元,固定资产1,989,333.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092.9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552,991.5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291,487.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328.56平方米,账面原值17,652,30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095,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68项,账面原值1,043,14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附件3.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汇总20250317041613379.pdf
监督索引号53060000733300111
滇公网安备 53060202000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