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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昭通市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4年8月21日在昭通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昭通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主要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9亿元,同比增长42.6%,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2.6%,加上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84.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97.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3.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亿元和调入资金19.4亿元,收入总计835.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5.4亿元,加上上解支出18.7亿元、调出资金11.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81.9亿元和年终结余45.6亿元,支出总计835.6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数相比分别增加0.46亿元。收入方面,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减少0.04亿元、返还性收入减少0.2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0.75亿元、调入资金增加0.01亿元;支出方面,上解支出增加0.32亿元、调出资金增加0.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0.05亿元、年终结余减少0.51亿元。以上情况,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7亿元,同比增长106.2%,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5.9%,加上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84.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97.6亿元、上解收入6.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3.7亿元、调入资金3.2亿元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亿元,收入总计738.4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2亿元,加上对下补助支出411.1亿元、上解支出18.7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169.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3.6亿元和年终结余21.3亿元,支出总计738.4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数相比分别增加0.82亿元。收入方面,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减少0.04亿元、返还性收入减少0.2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0.7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增加0.37亿元;支出方面,一般债务转贷支出减少0.04亿元、返还性支出减少0.2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减少0.8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增加1.4亿元、上解支出增加0.32亿元、年终结余增加0.23亿元。以上情况,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7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4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7.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6亿元和调入资金17.1亿元,收入总计217.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2.4亿元,加上上解支出0.7亿元、调出资金7.1亿元、年终结余11.3亿元和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5.6亿元,支出总计217.1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数相比分别增加0.64亿元。收入方面,调入资金增加0.64亿元;支出方面,上解支出增加0.03亿元、年终结余增加0.68亿元、调出资金减少0.07亿元。以上情况,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4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4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7.7亿元、上解收入0.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1亿元和调入资金0.3亿元,收入总计167.3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2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支出80亿元、补助下级支出9.1亿元、调出资金1.5亿元、上解支出0.7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7.2亿元、年终结余2.6亿元,支出总计167.3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数相比分别增加0.03亿元。收入方面,上解收入增加0.03亿元;支出方面,上解支出增加0.03亿元。以上情况,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3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2亿元和上年结余收入0.35亿元,收入总计5.68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9亿元,加上调出资金3.03亿元和年终结余0.36亿元,支出总计5.68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数相比总数无变化。收入方面,分项明细无变化;支出方面,调出资金增加0.01亿元,年终结余减少0.01亿元。以上情况,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9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2亿元和上年结余收入0.32亿元,收入总计1.25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8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02亿元、调出资金0.32亿元和年终结余0.33亿元,支出总计1.25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0.7亿元,支出103亿元,当年收支结余7.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3.8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结余与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相比,收入减少1.7亿元,支出减少1.1亿元,当年收支结余减少0.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减少6.2亿元。主要原因是失业保险基金调整为省级统筹。
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不分市本级和县区级。
(五)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089.99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94.68亿元),比2022年末增加229.9亿元,主要原因是债券转贷资金增加。2024年1月,省级明确我市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03.92亿元。
二、2023年预算执行成效及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及相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深入推进“六大战略”、扎实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一)固本培元,多渠道拉动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一是延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全市新增减税降费22.9亿元,其中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9.3亿元,有效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经济下行风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加速蓄能。二是持续夯实财源基础。落实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快重点产业发展、强化市场主体培育,支持新增市场主体8.6万户。三是不断优化金融环境。强化普惠金融对乡村振兴、农民增收等领域的支撑,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稳中有降,融资担保业务持续增长,昭阳区成功申报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四是完善税费征管机制。出台《昭通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入库,加强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税费监管,保障收入稳定增长,全市财政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规模排名首次从全省各州市第7位上升至第5位。五是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组织清理扶贫及衔接乡村振兴经营性资产,加大国有资源资产的处置力度,为缓解支出压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提供有力支撑。六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全年共获得上级转移支付497.6亿元,规模居全省首位,争取专项债券资金90.9亿元,规模均居全省前列。
(二)突出重点,全方位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将“过紧日子”要求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大力压减非刚性非必须支出,严控党政机关运行经费,从严从紧管控“三公”经费,2023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8.7%。二是支持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加强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统筹力度,用好专项债券、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资金,全力支持“五个千亿元产业”发展。建立市级土地储备制度,实行土地开发整理市级统筹,强化要素保障,支持做大中心城市、做强特色县城,加快推动昭通机场迁建、生态河道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设立规模为1.2亿元的“防贫保”和“惠民保”,有效防范脱贫群众返贫风险,建立产业发展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农民持续增收。三是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下达就业补助资金3.2亿元,支持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实施,做好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261.7万人、新增城镇就业3.2万人,全力稳定就业大局。投入教育支出118.4亿元,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分别提高到720元、940元,支持新改扩建学校165所、新增学位5.3万个。下达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3.6亿元,支持医保待遇政策有效落实。投入专债资金3.1亿元、预算内投资1.5亿元、市级补助资金0.8亿元,全力支持滇东北区域医疗中心开办及二期建设,着力改善群众看病就医环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待遇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3元,享受待遇人数达67万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上调3.47%,受益人数达3.27万人。
(三)分类防控,多层次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一是守牢基层“三保”底线。始终坚持“三保”预算安排优先、支出执行优先和库款保障优先,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健全管理机制,2023年全市“三保”支出311亿元,全市未发生“三保”舆情风险。二是守牢债务风险底线。采取按时还本付息、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加强风险管控等方式有效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按时偿还政府法定债务本息127.3亿元,未发生债务违约事件。三是守牢规模性返贫底线。投入衔接资金13.4亿元,实施到人到户类项目82个,69.4万受益群众人均增收1930元。全市脱贫户和“三类对象”人均纯收入增长16.8%、增速排名全省各州市第一位。四是守牢生态安全底线。支持建设“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推动签订第二轮云贵川三省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将筹资金额从2亿元增加到3亿元,协议年限从3年提高到5年。
(四)深化改革,大幅度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提升财政资金支出效益。创新出台《昭通市关于进一步提升衔接资金使用整体效益的十二条措施》,发挥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集中资源做产业、集中效益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优势作用,健全产业发展联农带农机制,带动脱贫群众持续增收。二是落实财政总会计改革。构建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平行记账框架体系,实现总会计与预算指标、国库集中支付、财税库横联、非税收入收缴、债务管理等模块互联互通、有机结合。三是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加快搭建昭通市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打造公平、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四是健全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对市级部门申报的所有项目开展绩效目标审核,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必要条件,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申报、审核和批复下达,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投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五是全面开展财政调研。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部署,立足解决财政管理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22个重点课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22篇,出台意见办法15个,推动财政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3年地方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恢复基础仍需巩固、财政收入增长缺乏稳定支撑、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不足、部分资产资源长期闲置、预算执行刚性不强、资金效益有待提高、财政金融风险压力仍然巨大等方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不断予以改进。
(一)坚持持续发力,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厚植财源基础。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更加精准直达企业,激发市场活力。通过财政政策、机制创新等协同发力,支持“五大千亿元产业”培育,深入实施经营主体倍增计划,不断巩固存量财源,积极培植增量财源,确保收入可持续高质量增长。二是抓好收入征管。严格落实《昭通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强化财税部门协调联动,动态跟进重点企业经营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防跑冒滴漏。三是盘活资产资源。推进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切实提高现有资产使用效益。加大对土地开发出让、闲置国有资产处置力度,拓宽可用财力来源。四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准确把握上级政策支持方向,深入挖掘昭通比较优势,加大项目前期投入,提前谋划储备项目,提高向上争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争取更多资金和政策支持。
(二)坚持有保有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一是树牢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将“过紧日子”作为财政管理长期坚持的方针,进一步优化调整支出结构,持续压减非亟需非必需支出,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管理。二是增强重点领域的保障能力。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提高财政投入的精准度,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支持深入推进“六大战略”,扎实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三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大易迁后扶支持力度,推广普惠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支持做大做强做优农村集体经济,带动脱贫群众和低收入群体持续增收。四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紧盯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快补齐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短板,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三)坚持守牢底线,严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全力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举债行为。做好预算安排、资源盘活、风险缓释等工作,确保按时偿债,维护地方政府信誉。二是全力化解“三保”保障风险。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压实县级主体责任,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县级“三保”运行情况的监督,加大调度力度,硬化预算执行约束,确保人员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政府机构正常运转,民生资金及时兑付,坚决兜牢“三保”底线。
(四)坚持深化改革,持续提高财政治理水平。一是做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进一步明确市县收入级次和财政事权划分,积极谋划做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二是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保持财政支出强度,促进经济持续回升。三是持续提升资金效能。完善部门预算常态化绩效管理与财政资金分配挂钩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与巡视巡察、纪委监委、审计监督等工作协同联动,健全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对财政、财务、会计行为的监督,健全内控制度、严格预算管理。抓紧抓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逐项对账销号。五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扛实扛牢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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