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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08 点击数: 来源: 昭通市财政局字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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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昭通市2022年地方财政

  决算的报告

  ——2023年8月21日在昭通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昭通市财政局局长 童友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主要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2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自然口径完成74.3亿元(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完成96.6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0.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9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5.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8亿元和调入资金11.7亿元,收入总计658.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6.2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4.2亿元、调出资金8.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亿元、补充预算周转金0.01亿元、债务还本50.6亿元和年终结余23.6亿元,支出总计658.4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与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数相比分别增加2.6亿元。收入方面,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0.8亿元、返还性收入增加0.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0.5亿元、调入资金增加0.8亿元;支出方面,上解支出增加0.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1.5亿元、调出资金增加0.6亿元、年终结余增加0.2亿元。以上情况,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自然口径完成14.4亿元(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完成29.8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0.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90亿元、上解收入11.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9.5亿元、调入资金1.3亿元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亿元,收入总计588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7亿元,加上对下补助支出394.3亿元、上解支出34.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47.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7亿元和年终结余13.7亿元,支出总计588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与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数相比分别增加2.4亿元。收入方面,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0.8亿元、返还性收入增加0.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0.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增加0.5亿元、调入资金增加0.1亿元;支出方面,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增加0.8亿元、返还性支出增加0.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增加0.2亿元、上解支出增加0.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0.9亿元、年终结余减少0.1亿元。以上情况,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6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34.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7.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5亿元和调入资金13.2亿元,收入总计196.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8.2亿元,加上调出资金4.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1亿元、年终结余8.6亿元和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3.7亿元,支出总计196.4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与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数相比分别增加1.6亿元。收入方面,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增加0.7亿元、调入资金增加0.9亿元;支出方面,上解支出增加0.1亿元、调出资金增加0.8亿元、年终结余增加0.7亿元。以上情况,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1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34.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7.8亿元、上解收入1.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3亿元和调入资金0.1亿元,收入总计152.2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2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18.8亿元、补助下级支出7.5亿元、调出资金0.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1亿元、年终结余1.1亿元,支出总计152.2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与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数相比分别增加1亿元。收入方面,上级补助增加0.8亿元、上解收入增加0.2亿元;支出方面,补助下级增加0.2亿元、上解支出增加0.2亿元、调出资金增加0.1亿元、年终结余增加0.5亿元。以上情况,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2亿元和上年结余收入0.02亿元,收入总计0.56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6亿元,加上调出资金0.15亿元和年终结余0.35亿元,支出总计0.56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2亿元,收入总计0.34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安排支出,支出数为0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02亿元和年终结余0.32亿元,支出总计0.34亿元。

  全市和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与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4.1亿元,支出94.1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0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1.9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结余与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相比,收入增加0.1亿元,支出减少0.2亿元,以上情况,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

  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不分市本级和县区级。

  二、2022年预算执行成效及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2022年,面对国际局势动荡、新冠疫情反复及政策性减收影响,全市财政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稳字当头工作总基调,千方百计培税源、抓收入,调结构、保支出,防风险、守底线,转作风、提效能,为稳住全市经济大盘、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多措并举,促进收入持续增长。一是坚决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坚持把减税降费作为稳市场主体和惠企利民的重要举措,全力克服短期内收入锐减的压力,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专项调度增值税留抵退税库款,确保“直达快享”“应退尽退”。累计退减降缓税费99.1亿元。二是切实加强收入征管。严格落实《昭通市税收征管保障暂行办法》,加强财政收入与经济运行、行业走势、政策走向等因素的协同分析,严格收入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3.1%,圆满完成收入预期任务。三是加大争取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向上汇报争取工作机制,认真研究上级政策导向和支持方向,常态化向上级部门争取支持,全年共争取上级补助490亿元,规模居全省首位;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22.5亿元,规模排全省第3位。四是主动推进跨省收入分享。主动与四川省凉山州对接,明确白鹤滩水电站增值税留抵退税及相关税费暂行分配比例,在2022年6月底前将28亿元税款全部退还企业。2022年7月起,白鹤滩水电站较预期时间提早两年征缴增值税,当年实现增值税2.5亿元,其中昭通市分享1.1亿元。五是推进财政金融协同,建立财政金融常态化协同联动机制,发挥财政贴息、融资担保及风险补偿金支持作用,加快解决重大项目融资难题。制定“组合融资”方案,筹措昭阳西环高速建设资金41.9亿元;出台《昭通市促进农村居民持续增收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银行贷款财政贴息办法》,设立贴息资金1.8亿元,预计撬动银行贷款60亿元,有效缓解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围绕重点,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要求,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在年初预算基础上按5%比例压减市本级公用经费,用于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二是支持稳住经济大盘。严格落实《昭通市稳住经济增长“1+N”工作方案》,兑现工业企业、消费服务业升规纳统奖补、园区自建标准化厂房奖补、新增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资金、农业市场经营主体奖补等资金4.3亿元。三是支持深入实施“六大战略”。争取衔接资金51.1亿元、专项债券122.5亿元、预算内投资24.8亿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9.2亿元,办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退税59.8亿元、安排高层次人才市级经费0.3亿元等,重点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产业发展、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生态环境保护及人才培育。四是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民生福祉,统筹资金保障教育发展、医疗卫生、就业保障、特困救助等重点民生支出,全市民生支出完成441.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4%。

  (三)压实责任,扎实守牢风险底线。一是守牢“三保”底线。始终将“三保”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三保”预算安排优先、支出执行优先和库款保障优先。加强“三保”执行动态监测,健全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妥善处置风险隐患。全年累计完成“三保”支出309亿元,未发生“三保”舆情事件,在省对市综合考评中的“三保”责任落实指标获得满分。二是守牢债务风险底线。定期调度债务风险等级,加大风险提示预警力度,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90.9亿元,切实维护政府信誉。组织金融机构专业人员对2019年至2021年已发行的279.2亿元专项债券资金开展全覆盖绩效评价,完成债券资金“借、用、管、还、效”闭环管理。三是守牢规模性返贫底线。设立防贫保资金1亿元,在医疗、教育等7个方面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投保,有效防范规模性返贫风险。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银行贷款财政贴息、促进农民增收联农带农市场主体奖补机制,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全力支持农民增收致富。四是守牢财经纪律底线。深入开展财经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和“一卡通”治理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地方财经秩序,不断提升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一卡通”治理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健全机制,全面提升财政效能。一是规范财政支出审批管理。制定《昭通市市级财政资金决策审批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新增支出事项决策,促进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二是切实提升资金效益。制定《昭通市关于进一步提升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整体效益的十二条措施》,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的优势作用,以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力推进乡村振兴。三是提升基层财政治理能力。印发昭通市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争取省级将盐津县作为对口指导示范县。下达专项资金0.2亿元支持64个财政所开展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加强对基层财政干部的培训,不断夯实基层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基础。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2年地方财政运行平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新增税源支撑不足,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基层财政保障水平低,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升、财政管理体制需进一步优化等方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结合当前财政运行情况,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多措并举抓收入,着力增强保障能力。一是系统谋划财源布局。深入开展财源建设调研,摸清全市家底,巩固提升电力、烟草等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增税源,厚植财源基础,增强发展后劲。二是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抓好市场主体培育和涵养税源,及时释放政策红利。紧盯2022年退税规模较大的重点企业,强化部门协同,做好收入征管,持续跟进税收回补情况,确保减税降费发挥积极成效,推动财政收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三是发挥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效应。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拓展项目融资通道,统筹好各类财政资金和支持政策,确保投资的持续性,夯实项目落地基础,加快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向财政收入的转换进程。四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准确把握中央、省政策支持方向,围绕深入实施“六大战略”,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抢抓政策机遇,强化部门协同,共同争取上级对昭通市的倾斜支持。

  (二)优化结构保重点,坚决守牢风险底线。一是坚持“三保”优先。认真落实“分级防控、分类管理”工作要求,做好“三保”库款专项调度,指导县市区及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三保”足额保障到位。二是强化债务管理。按照“谁举债、谁使用、谁偿还”原则,压实偿债使用主体责任,确保按时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切实维护政府信誉。压实各级各部门化债主体责任,严格完成化债任务,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监测,严控高风险地区新增债务规模,防范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

  (三)创先争优推改革,持续规范财政管理。一是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走进基层一线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深入调研剖析昭通财政运行现状和存在问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建议,逐步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二是持续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紧跟中央、省改革进程,做好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前期工作,有序推进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更加注重财力保障和激励的收入划分体系。三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竭力打破预算固化格局,加快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四是有序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五是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拒绝“躺平”,勇担重任,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职责,提升地方财政保障水平。

  (四)直面问题重整改,切实严肃财经纪律。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完善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体系,动态向人大反映预算执行情况,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二是切实推进审计问题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按时整改审计查出有关问题。三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深入开展财政资金“清源行动”、“一卡通”专项整治等专项检查,加快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财会监督体系,维护财政资金安全。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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