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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昭通市2020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21年8月30日在昭通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郝流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昭通市2020年地方财政决算和市本级财政决算已经云南省财政厅审核批复,市本级财政2020年度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已经市审计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
一、全市财政决算主要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5.0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0.9%,同比增收3.2亿元、增长3.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25.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43.4%,同比减支14.7亿元、下降2.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亿元,返还性收入10.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18.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8.5亿元,上年结余34.5亿元,调入资金3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5.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亿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2.1亿元,收入总计696.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5.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亿元,调出资金0.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4.1亿元,补充预算周转金-0.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亿元,年终结余31.2亿元,支出总计696.7亿元。收支平衡。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结余与向市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返还性收入增加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0.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减少0.2亿元,调入资金增加0.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0.0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0.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减少1.4亿元,调出资金增加0.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1.7亿元,年终结余增加2亿元。以上情况,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6.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45.6%,同比增收14.2亿元、增长2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1.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270.7%,同比增支44.4亿元、增长37.9%。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向市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6.6亿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5.4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17.6亿元,上年结余3.8亿元,调入资金0.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3.3亿元,收入总计18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1.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2亿元,调出资金15.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8亿元,年终结余7.2亿元,支出总计187亿元。收支平衡。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结余与向市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调入资金增加0.26亿元,调出资金增加0.1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增加0.23亿元,年终结余减少0.1亿元。以上情况,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1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382.9%,同比增收2.86亿元、增长125.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0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6.4%,同比减支0.23亿元、下降93.2%。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向市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64亿元,收入总计5.7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02亿元,调出资金5.65亿元,年终结余0.12亿元,支出总计5.79亿元。收支平衡。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结余与向市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137.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24.1%,同比增收36.1亿元、增长35.7%,比执行数122.5亿元增加14.6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数142.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47.2%,同比增支50亿元、增长53.9%,比执行数128.9亿元增加13.8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7.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2.7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5.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15.5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结余与向市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增加14.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增加13.8亿元,当年收支结余增加0.8亿元,滚存结余增加0.8亿元。主要原因是按省财政厅核算口径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市内上补下支部分纳入地方核算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增加委托投资收益0.8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不区分市本级和县市区级。
二、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0.2%,同比增收1.3亿元、增长5.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0.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35.3%,同比增支59.3亿元、增长116%。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向市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6亿元,返还性收入10.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18.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8.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5.3亿元,调入资金9.9亿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2.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5.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4.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亿元,收入总计594.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4亿元,返还性支出4.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351.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82.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6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3.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亿元,年终结余13.2亿元,支出总计594.9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结余与向市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返还性收入增加1.9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0.4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减少0.19亿元,调入资金增加0.0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0.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减少1.14亿元,返还性支出增加1.2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增加0.8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减少0.2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减少1.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1.3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增加0.1亿元,年终结余减少0.71亿元。以上情况,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1.3%,同比增收2.1亿元、增长87.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48%,同比减支8.6亿元、下降15.8%。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向市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4亿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5.4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17.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2亿元,调入资金0.0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3.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2亿元,收入总计111.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6亿元,转移支付补助下级支出4.8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支出13.7亿元,调出资金0.2亿元,债务转贷支出46.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2亿元,年终结余0.6亿元,支出总计111.2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结余与向市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下级上解收入增加0.2亿元,调出资金增加0.0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增加0.2亿元,年终结余减少0.01亿元。以上情况,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206.6%,同比减收0.01亿元、下降3.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0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6%,同比减支0.1亿元、下降89.9%。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向市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4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1亿元,上年结余0.58亿元,收入总计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01亿元,调出资金0.97亿元,支出总计1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结余与向市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三、2020年预算执行成效及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一)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一是强化收入征管。面对疫情冲击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多重减收形势,特别是受增值税留抵退税减收影响,全市财税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收征管,严防“跑、冒、滴、漏”,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全年完成税收收入64.4亿元、同比增长0.3%。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全年完成非税收入20.6亿元、同比增长17.1%。二是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严格落实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制度,加强财政存量资金动态管理,全年共清收往来款4.1亿元、盘活存量资金15.1亿元。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497亿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23.6亿元,规模居全省第一位。争取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7.6亿元,规模居全省第二位。争取专项债券转贷资金83.3亿元。
(二)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一是切实保障疫情防控需要。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一系列财税政策,安排防控资金6.1亿元用于采购防疫物资,承担救治费用,支持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切实保障脱贫攻坚投入。市县两级在财力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争取筹集到位各类资金105.9亿元投入脱贫攻坚,支持产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搬迁安置后续帮扶,助力全市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三是切实保障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节能环保支出19.1亿元,支持开展城市污水治理、美丽县城建设和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落实长江流域、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四是切实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交通运输支出45.9亿元,镇赫、昭泸、宜昭等5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水富港扩能改造快速推进。完成农林水支出150.2亿元,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小水库等水利设施逐步改善。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支出21.1亿元,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三)民生保障稳中有升。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教育支出136亿元,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落实“两免一补”和学前、普通高中、中职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教师待遇。二是保障基本医疗需求。卫生健康支出69.9亿元,支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居民基本医保补助资金支出27.9亿元,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0元,做好医疗保障托底。三是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4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支出4.4亿元,支持棚户区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农危改任务。四是兜牢民生底线。发放养老保险金42.4亿元,支持开展养老服务改革,稳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5.1亿元,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五是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严格执行减税降费政策,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减免各项税费13.4亿元。加大援企稳岗帮扶力度,发放就业补助金4.8亿元,城镇新增就业3.4万人。支持专项招聘教师和医生近6000名,筹措下达一次性就业补助1.78亿元。
(四)财税改革深入推进。一是配合推进税制改革。开展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和扶贫车间税收政策调研,认真抓好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快预算管理改革。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加大存量资金(资产)盘活力度,全年共调入资金36亿元。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申报、审核和批复下达,切实压减低效无效资金,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四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国有资产向人大报告制度,及时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年度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截至2020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合计849.6亿元,其中市本级88.2亿元、县级761.4亿元。五是支持投融资行业发展。加强部门、行业间的协作配合,支持融资担保机构拓展业务范围,完成疫情重点保障企业、涉农企业担保金额3.2亿元,推动担保行业稳定发展。
(五)财政管理不断强化。一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非急需支出,严控会议、差旅等费用,严禁新建、扩建政府性楼堂馆所。继续压减“三公”经费,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2%。二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坚持依法依规融资举债,控制债务规模不超出核定限额,全市政府债务限额640.28亿元,余额575.9亿元(其中市本级余额189.2亿元、县区级余额386.7亿元)。完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坚决遏制隐形债务增量,积极化解债务存量,按时偿还政府债务本息44.5亿元。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和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大检查,强化重点项目、民生领域、扶贫资金监管,规范财务核算,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四是坚决守住“三保”底线。严格落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强化预算约束和库款保障,完成县级“三保”支出349.7亿元,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五是依法办理建议提案。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办理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2件。积极配合审计监督,切实整改审计提出问题,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六是认真开展审计整改。针对市审计局提出的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的问题,因非税收入由执收单位、银行、财政三方进行对账清算,通常是在次年对上年收入进行清缴入库,由于资金规模较大,对账清算工作繁琐,造成在2020年3月前仍有部分非税收入未缴入国库,该问题已整改完成;针对未将收回存量资金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问题,已整改完成;针对未将市本级统筹安排的“三保资金”指标对应录入财政“一体化平台”的问题,主要原因是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是统筹安排使用的,难以对应到具体支出项目。
四、存在困难及下步工作重点
2020年,全市的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财源结构单一,政策性减收影响大。对上级财政依赖度高,财政收支紧平衡的状况没有根本改观,基层财政困难问题依然突出。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资金使用绩效不高。财务管理有待加强。下步,市政府财政部门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当前财政运行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之以恒抓增收,进一步增强保障能力。一是加大财源培植力度。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绿色铝、绿色硅等清洁载能产业发展,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逐步培植新增税源。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减税降费各项政策,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抓好收入管理。强化财税部门协同配合,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税源动态监控,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全力抓好收入组织。三是加强统筹保障。加大各类财政资金资源统筹使用力度,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保障中央、省市重大战略、重点改革和重要政策落实落地。四是争取上级支持。认真研究国家、省的政策导向和支持方向,在教育事业、综合交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领域,找准比较优势,大力争取上级支持。
(二)提质增效保支出,进一步服务发展大局。一是压实“三保”责任。坚持把“三保”摆在最重要位置,落实县级主体责任,编实编细支出预算,硬化预算约束,强化库款保障,确保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民生有序保障。二是支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按照“四个不摘”要求,保证财政脱贫投入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推进新型城镇化。三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采取多种融资方式,努力筹集资金,支持高速公路、铁路、航空、水利、能源、物流等工程建设。四是支持“三张牌”建设。聚焦高原特色产业,支持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聚焦水电、风能、太阳能、页岩气等绿色能源产业,支持工业经济实现转型升级发展。聚焦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五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推动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昭通共识”落地见效,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提升。
(三)加大投入惠民生,进一步改善民生福祉。一是优先发展教育。支持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促进学前教育提质发展。支持高中教育补短板,实施职业教育兴昭行动,推进卫生职业学院和市职教中心二期建设。二是稳定和扩大就业。落实一揽子援企稳岗就业补贴政策,支持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抓好就业困难人员兜底保障。三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做好养老金、困难人群基本生活保障金等民生资金发放工作,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四是推进健康昭通建设。支持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支持滇东北区域医疗中心加快建设,完善配套设施,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四)有力有序推改革,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一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预算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大绩效结果运用,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推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二是推进国库管理改革。深化政府会计改革,强化国库集中支付和库款管理,加快政府会计核算管理改革,稳步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完成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试点工作。三是加快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全市实际,有序推进相关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四是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着力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审、资金支付等工作的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证预算管理规范高效。五是继续推进税制改革。抓好城建税法、契税法等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积极配合推进税制改革和税收立法相关工作。六是加强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构建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管理体系。
(五)依法依规强管理,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大行政事业性资产监管和盘活处置力度,努力盘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事项,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拨付财政资金,严禁超进度超合同提前拨款。二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坚持依法依规融资举债,管好用好新增债券资金,切实发挥资金效益。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严肃财经纪律,继续开展对重大项目、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四是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大力争取上级支持,加快推进乡镇财政能力建设,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水平。五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强化各预算单位依法公开理念,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完善公开内容,切实保障公众监督权。六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指导与政协、审计等监督。严格贯彻《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认真做好建议、提案的反馈,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关切。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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