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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昭通市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11-13 点击数: 来源: 昭通市财政局字号:【 [复制链接]

一、1—9月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6.3亿元,同比增长15.2%,完成年初预算109.1亿元目标的79.1%,规模和增幅分别居全省各州市第5位和第1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70.1亿元,同比增长7.2%,完成年初预算516亿元的91.1%,规模和增幅均居全省各州市第2位。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3亿元,同比增长21.2%,完成年初预算31.6亿元的80.1%。一般公共预算支完成87.6亿元,同比增长25.9%,完成年初预算85.3亿元的102.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9亿元,同比增长1.3%,完成年初预算的75.8%。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9.2亿元,同比下降47.8%,完成年初预算的19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专项债券于8月和9月发行,发行时间较晚,专项债券形成支出较少。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3亿元,同比下降1%,完成年初预算的81.6%。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亿元,同比下降49.3%,完成年初预算的99.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6亿元,同比下降83.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02亿元,同比下降97.7%,完成年初预算的16.4%。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实现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0.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支出,与上年同期持平。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8亿元,同比增长17.8%,完成年初预算128.8亿元的68.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3.3亿元,同比增长0.6%,完成年初预算107.8亿元的68.1%。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不区分市本级和县区级。

二、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的改革任务,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科学统筹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为深入推进“六大战略”、扎实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提供了坚强的财力支撑。

(一)千方百计抓收入,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一是强化税收收入征管。强化重点税源调研和收入研判,健全“互联网+安全生产”等系统建设,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深入挖掘税收增量,严防跑冒滴漏。二是坚决落实税费支持政策。突出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对满足条件的留抵税额实现应退尽退,1—9月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1.2亿元,为企业增活力、添动力。三是积极盘活国有资源。加大矿产、土地及闲置资产的清理盘活力度,全市非税收入完成36.8亿元,同比增长29%。

(二)精打细算调结构,重点支出保障有力。牢固树立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思想,严控机关运行经费,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必需支出,用于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及重大项目建设。完善民生资金管理机制,1—9月,民生支出达390.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支持办成一批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和困难群众救助等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强化资金统筹,助力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全市共完成“产”方面支出89.5亿元,支持“五个千亿元级产业”加快发展;完成“城”方面支出99.6亿元,支持昭通古城开发、昭通机场迁建、渝昆高铁建设、美丽河道治理等重大项目有序开展;完成“人”方面支出92.3亿元,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55.6亿元,惠及1211万人次,助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

(三)健全机制强管理,基层“三保”有序保障。压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出台“三保”一县一策方案,在收入征管、结构优化、风险防范等方面持续加力,确保“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健全“三保”预算编审、支出保障、库款调度、进度预警等全过程管控机制。加大财力下沉和库款保障力度,提升县级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对“三保”执行进度缓慢地区进行预警提示。1—9月全市“三保”支出完成261亿元,支出进度79.2%。

(四)压实责任防风险,债务管控规范严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各项部署要求,坚决守牢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2023年发行专债项目已全部形成支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9月,全市按时足额偿还法定债务本息95.52亿元,切实维护政府信誉。

(五)依法依规强管理,财经纪律更加严明。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支出”,规范财政资金审批和支出程序,加大预算执行监督力度。深入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组织全市预算单位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管理水平。开展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专项整治及“一卡通”资金回头看专项整治,切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资金使用。

三、市本级政府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1. 收入预算调整建议。建议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做调整,按年初预算31.6亿元执行,年终若有超收,按预算法规定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偿债或弥补赤字。

2. 支出预算调整建议。根据财力情况,建议纳入调整增加支出预算28.3亿元。

3. 调整后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1.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43.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7亿元,调入资金3.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1.3亿元,收入总计571.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5亿元,补助下级支出373.7亿元,上解支出6.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49亿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21.3亿元,支出总计571.8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 收入预算调整建议。建议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15.8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4亿元、增长38.8%。

2. 支出预算调整建议。建议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16.5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4亿元、增长48.8%。

3. 调整后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8亿元,转移支付收入2.2亿元,上解收入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6.9亿元,调入资金0.4亿元,收入总计120.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5亿元,转移支付支出2.2亿元,上解支出3.4亿元,调出资金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94.2亿元,上年结转对应安排的支出2.6亿元,支出总计120.9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 收入预算调整建议。建议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0.52亿元,调增0.17亿元。

2. 支出预算调整建议。建议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不作调整。

3. 调整后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2亿元,转移支付收入0.0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32亿元,收入总计0.86亿元。转移支付支出0.02亿元,调出资金0.32亿元,结转下年0.52亿元,支出总计0.86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变动政策由省级出台,待省级进一步明确2024年工作要求后,按程序将执行情况向市人代会报告。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紧盯收入目标,做好收入组织工作。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严格落实《昭通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加强财政、税务、人行及执收部门工作联系,强化对水电、烟草、矿产、建筑等传统支柱行业的税费征管,做好土地出让、资产处置、资源盘活等增收措施,确保完成年初预算收入目标。

(二)突出保障重点,提升财政资金效能。进一步树牢政府习惯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必需支出,加大存量低效资金清理盘活力度,优先保障“三保”、债务还本付息、惠民资金等必保支出。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加快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省预算内投资等重点资金支出进度,全力保障“六大战略”、支持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三)树牢风险意识,守牢财政风险底线。加强“三保”执行调度,强化动态监测、分级预警和库款管控,确保“三保”优先,严防“三保”风险。严格执行《昭通市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压实各地还本付息主体责任,督促各地管好用好债券资金,拉动有效投资,提高专债项目偿债能力,缓解政府偿债压力,严控债务率,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底线。

(四)深入推进改革,增强基层保障能力。严格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逐步推进市以下财税体制改革,建立收入划分和支出责任更加清晰合理的财税体制。健全现代化预算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履行财政管理职能,促进财政管理更加精细、高效和透明,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附件:昭通市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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