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昭通市2023年提前批次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3年4月25日在昭通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一)限额变动情况
2022年6月,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全市政府债务限额861.0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82.1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78.92亿元。
2022年9月,按照国常会关于依法用好地方专项债务结存限额空间的部署,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空间安排额度的通知》(云财债〔2022〕101号),下达我市专项债务限额空间安排额度33亿元,因省财政厅未明确收回我市结存限额空间具体额度,故未对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进行调整。
2023年3月,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核定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云财债〔2023〕30号),核定我市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888.15亿元(收回我市债务限额5.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82.1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06.02亿元。同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额度的通知》(云财债〔2023〕28号),下达昭通市2023年提前批次新增专项债务额度42亿元。
综上所述,昭通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2022年6月专项调整确定的861.05亿元(一般债务限额382.1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78.92亿元),调整为930.15亿元(一般债务限额382.1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48.02亿元),净增加69.1亿元,全部为新增专项债务。
(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建议
因省级统筹使用全省各级结存限额空间,核定收回我市2022年债务限额5.9亿元,建议按省级收回限额占全市限额空间比例,调整全市各级债务限额结构(镇雄县限额为省级核定,不在调整范围),确保全市各级债务余额不超限额。截至2023年3月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900.92亿元(一般债务余额355.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45.82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省级核定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详见附件2、3)。
二、2023年提前批次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分配建议
根据省级反馈的2023年提前批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清单,昭通市获批新增专项债券项目10个,债券额度42亿元,安排用于收费高速公路项目4个21.7亿元(高速公路项目由过境县作为项目申报主体,承接相应债务额度),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2个12.8亿元,供排水项目2个4.8亿元,职业教育项目1个1.5亿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个1.2亿元(详见附件4)。
三、2023年再融资债券额度获批情况
2023年,全市到期政府债券本金97.92亿元(到期一般债券本金42.3亿元、到期专项债券本金55.62亿元),向省财政厅申报再融资债券需求91.76亿元(一般债券40.68亿元、专项债券51.08亿元)。2023年3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明确2023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的通知》(云财债〔2023〕22号),明确对我市申报的再融资债券需求给予全额满足,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到期债券本金,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按要求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纳入预算管理。
附件1.昭通市2023年提前批次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调整建议表.xlsx
附件3:昭通市2023年提前批次新增专项债务额度安排情况表.xls
滇公网安备 53060202000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