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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昭通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10 点击数: 来源: 昭通市财政局预算科字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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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一次

会议文件(二十一)

 

关于昭通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2年2月17日在昭通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昭通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昭通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市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视察昭通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昭通现场办公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全力以赴抓发展、促增长、推改革、防风险,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0.1%,增长6.6%,加上返还性收入8.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2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4.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1.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9.5亿元、调入资金24.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亿元,收入总计633.7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0.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9.2%,同口径增长1.0%,加上上解支出6.5亿元、调出资金0.3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亿元、补充预算周转金﹣0.0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0.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5.3亿元,支出总计633.7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0.0%,增长3.0%,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9.5亿元、返还性收入8.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23.0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4.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6.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3.1亿元、调入资金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亿元,收入总计527.4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5.8%,同口径增长4.8%,加上返还性支出3.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83.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85.5亿元、债务转贷支出46.9亿元、上解支出6.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亿元、结转支出9.6亿元,支出总计527.4亿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69.0%,下降41.4%,主要是昭阳、镇雄等县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8.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88.5%,增长4.4%,主要是2021年争取到位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增加。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0.4%,增长37.4%,主要是对应用于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项目还本付息的收入增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9.8%,增长64.3%,主要是上级转贷市本级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增加。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0.3%,下降18.5%,主要是昭阳、绥江等县区金沙江采砂权出让收入和国有资产特许经营权出让收入等阶段性收入因素消减。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3%,下降32.0%,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至一般公共预算使用。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0.9%,增长4.5%。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单独安排支出,主要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6.1亿元、增长21.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1.4亿元、增长6.1%。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为了应对疫情阶段性减免社保费,2021年不再执行阶段性减免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增幅较大;二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上级补助收入和上解上级支出增加。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行全市统筹,不区分全市和市本级。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详见昭通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数据为快报数,待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21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739.1亿元,与2020年末债务余额相比,增加163.2亿元,主要是新增债券资金增加。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57.8亿元。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806.2亿元,全市政府债务在限额内运行。

      2.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全市财政部门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出台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据快报数统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市账面资产总计922.2亿元、增长8.6%。其中账面负债总计166.4亿元、下降8.3%,账面净资产总计755.8亿元、增长13.1%。

(三)执行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情况

       2021年,按照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市政府财政部门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组织收入、保障支出、服务发展、创新管理等各项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了财力支撑。

      1. 千方百计抓征管,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一是厚植财源基础。统筹落实各类产业发展资金27.3亿元,着力支持烟草、煤炭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水电硅、页岩气等新兴产业发展壮大;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7.4亿元,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夯实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基础。二是加强税收收入管理。制定出台《昭通市税收征管保障暂行办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经济增长、财政增收及土地出让形势的预判分析,建立完善收入预警、预报、通报、会研、分析、调度工作机制,强化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市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1.1%,收入质量较好。三是规范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不断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全市非税收入完成26.2亿元,进一步提升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效能。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认真研究上级政策导向和支持方向,加大向上汇报争取力度,全年共争取上级补助426.2亿元,规模居全省首位;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28.48亿元,规模排全省第3位。

      2. 优化结构保重点,服务发展成效明显。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要求,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全市“三公”经费支出1.8亿元、同比下降8.9%。二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关于“三保”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昭通市县级“三保”工作方案》,对县级“三保”实行一县一策,着力压实主体责任,确保“三保”落实到位。全年“三保”支出324.8亿元,保障率108.4%。三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统筹安排各类支农资金98.2亿元,有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下达创文、创卫工作经费4.2亿元,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获得提名推荐,国家卫生城市通过初步验收。四是全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筹措市级前期工作经费1亿元,支持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完成交通运输支出27.2亿元,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完成农林水支出112.2亿元,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小水库等水利设施进一步改善。五是着力服务绿色发展。完成节能环保支出16.3亿元,生态保护修复取得显著成效。争取上级资金1.5亿元用于流域国土绿化,下达横向流域生态补偿资金0.4亿元,赤水河流域等生态保护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

      3. 聚力兜底惠民生,重点政策保障有力。一是积极支持疫情防控。下达新冠疫情防控财政补助及疫苗接种等资金1.3亿元,支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二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确保“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落实到位,教育支出124.9亿元。三是推进健康昭通建设。卫生健康支出67.5亿元,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补齐。四是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累计下达医疗救助资金6.23亿元。五是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发放稳岗补贴、失业补助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2.41亿元,惠及群众6.9万人。六是支持社保事业发展。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8.72亿元、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6.79亿元。七是保障救助困难群众。下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30.97亿元,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全面保障。

      4. 锐意进取推改革,治理效能不断增强。一是推进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紧跟中央、省改革步伐,先后完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共文化等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规范市县两级支出责任分担方式和比例。二是积极支持税制改革。配合做好省级调研相关工作,推动出台云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确保契税法、城建税法的有效贯彻落实。三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将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作为长期方针落实落细,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增长”管理模式。四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启动绩效核心指标体系建设,建立会议、基建、检测、检查、培训等17类461条共性指标,选取5个行业主管部门作为试点探索,搭建项目绩效个性数量指标132个、质量指标106个、效益指标61个,切实提升绩效指标和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五是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建立覆盖全部业务类型、业务流程及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体系。六是全面实行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2021年6月1日,各县市区和市直预算单位除涉密等特殊出差事项外,全面正式实行公务差旅网上报销“单轨制”制度。七是实施政府会计核算管理改革。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成功上线运行,上下级财政之间、财政与预算单位之间的财务核算数据全面贯通,实现全市会计核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集中化管理。

      5. 提质增效强监管,理财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严格执行人大决议,坚持以收定支、有保有压,切实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有限财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切实发挥资金效益。二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债务风险指标超标考核制度、专项债券资金动态监控工作机制,加大项目建设与资金使用的督查和通报力度,进一步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专项调度工资及直达资金库款。建立健全库款管理、分析和调度机制,完善转移支付资金调度与库款规模挂钩机制,保障库款规模合理适度,有效提高库款使用效益。四是清理消化财政往来款。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清理往来款项的各项要求,全市暂存款和暂付款规模比年初分别下降54.18%和3.0%,暂付款规模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控制在5%以内。五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方针,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拓宽政府采购方式,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投诉事项,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监管。2021年,政府采购规模为23.32亿元,节约资金1.34亿元。六是加强会计行业监管。贯彻落实《会计法》《云南省会计条例》等会计法律法规,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推进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健全,强化会计人员管理,推动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七是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加大财经法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加强预决算公开,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组织财政收支真实性自查及抽查,全面提高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八是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依法接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件。积极配合审计监督,切实整改审计提出问题,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九是夯实财政服务能力基础。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乌蒙财政铁军。制定出台了《昭通市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实施细则》,下达资金3010万元实施乡镇财政所提升项目86个。开展基层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培训2批次,实现县、乡财政干部培训全覆盖。

       2021年是第四届市人民政府任期的收官之年。5年来,面对异常尖锐的财政收支矛盾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千方百计抓收入、保支出、促发展,财政工作取得来之不易的显著成效。2017年至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突破70亿元、80亿元、90亿元大关,累计完成403.2亿元,是上一个5年累计完成收入253.0亿元的1.6倍,年均增幅达8.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693.6亿元,是上一个5年累计完成支出1655.6亿元的1.6倍,年均增幅达6.1%。累计争取上级补助收入2059.7亿元,是上一个5年累计争取补助1362.6亿元的1.5倍,年均增幅达7.5%。

      上述工作成效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及代表委员们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成绩来之不易,我们将倍加珍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新增税源支撑不足,非税收入增收空间收窄,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不牢;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较慢、资金闲置沉淀效益不高,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基层财政保障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三保”矛盾依然突出等方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财部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更坚定的决心应对挑战,以更严谨的态度谋划工作,以更有力的举措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2022年财政形势

       总体上看,全国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经济形势总体向好,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适度超前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交通、能源、水利、防灾减灾、老旧小区改造、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力度。全省进一步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大力推进产业发展,开展招商引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展优势逐步显现。全市烟草行业纳税基本稳定,溪洛渡、向家坝水电站恢复正常发电,镇雄、威信火电厂在增煤保电背景下产能有序释放,综合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经济活力进一步增强,全市大抓项目、大抓产业、大抓招商,有力促进了产业培育、税源培植,为全市经济规模扩张和财政体量提升提供了坚实基础。但我们也看到,全球疫情影响仍在持续,全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经济复苏依然存在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全省正处于经济运行承压期、风险易发多发期,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多。全市烟草及“两站”税收已顶“天花板”、全市税源结构不优、新增骨干税源仍在培植,减税降费及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给全市财政造成的减收影响突出,加之2021年充分挖掘非税潜力,部分县区非税占比非常高,2022年全市收入增长面临巨大压力。同时,全市财政保障能力仍处于较低水平,兜牢“三保”底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需求巨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紧平衡、硬平衡局面仍将持续。综合分析,2022年全市财政面临形势既有机遇,更有挑战,我们将及时研判、积极跟进,全力抢抓机遇、应对挑战。

(二)2022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2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和市委五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科学精准落实财政政策,奋力开创昭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崭新局面。坚持积极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国家、省、市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2022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不折不扣推动重大战略、重点改革和重要政策落实落地。二是立足实际,量力而行。坚持预算安排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准确把握工作方法,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水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三是聚焦民生,持续用力。持续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突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人民性,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四是防范风险,坚守底线。优先安排“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预算,保障社会稳定。维护政府信誉,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五是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建立不同预算、不同渠道、不同级次、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保障重要领域和重大项目支出需求。六是厉行节约,提升绩效。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结果运用,硬化预算约束,规范收支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2022年收支预算安排草案

      按照2022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022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安排草案建议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3.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加上返还性收入8.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90.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0.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5.3亿元、调入资金17.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亿元,收入总计494.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86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5.9%,加上债务还本支出2.1亿元、上解支出6.4亿元,支出总计494.5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7.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加上返还性收入8.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90.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0.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9.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5.8亿元、调入资金1.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亿元,收入总计407.9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0.6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6.7%,主要是上级下达转移支付增加。加上返还性支出3.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47.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0.7亿元、上解支出6.4亿元、上年结转对应安排支出9.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1亿元,支出总计407.9亿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4.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1.1%,主要是镇雄、水富、巧家等县市2022年土地出让的预期好于2021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对应增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2.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1.5%,主要是2021年执行数中含128.48亿元新增专项债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中仅包含了省级提前告知限额的62.9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支出。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8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47.9%,主要是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增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8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39.8%,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年初预算中包含了省级提前告知限额的5亿元,二是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付息支出增加。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1月1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提前批次专项债券成功发行。为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市政府财政部门已将上述批次专项债券资金62.98亿元,纳入2022年年初预算编制。大会闭会后,将按法定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3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91.0%,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执行数中包含巧家县棚户区改造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补偿资金,今年无此项因素;二是绥江等县区的金沙江采砂权出让收入因素退出。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0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29.1%,主要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增加,加上调出资金0.28亿元、结转支出0.23亿元,支出总计0.57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2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9.2%,主要是2022年市属国有企业经营利润预计较上年下降。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单独安排支出,调至一般公共预算使用。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4.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7.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省级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收入执行数中包含上级补助及县级上解收入,预算数中不包含下级上解收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1.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省级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收入执行数中包含上解上级及补助下级支出,预算数中不包含补助下级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行全市统筹,不区分全市和市本级。

     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之前,为保障市本级正常运转和经济社会发展,市级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支出、必须的基本支出和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的部分项目资金提前下达各部门。根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的有关要求,市级财政已将提前下达的部分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各县市区。

       三、2022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2年,全市财政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按照“发展财政、民生财政、效能财政、安全财政”要求,系统谋划财政发展新思路、新举措,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增强重大决策部署保障能力。重点抓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收入组织,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安排,全面落实延续实施2021年底到期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税降费措施,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平衡好企业缓税与财政增收的关系,增强企业缓税与财政增收的协同性。支持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努力培育税源、扩大税基。        二是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严格收入组织原则,认真落实《昭通市税收征管保障暂行办法》及考核细则和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信息交换机制,推进税收共治共享。及时足额、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禁虚收空转,坚决防止征收过头税费。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确保收入真实性,不断提高收入质量。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认真研究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财税政策,准确把握中央、省政策导向和支持方向,抓住财政部将昭通市列为基层调研联系点的机遇,围绕推进实施“六大战略”,找准比较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大力争取上级对我市的倾斜支持。

(二)优化支出结构,助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是支持实施产业强市战略。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筹措1000万元市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绿色铝、绿色硅、高原特色农业、新型基础设施、数字经济等产业加快发展。统筹整合产业园区财政奖补政策,支持铝加工产业园、硅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促进企业创新和产业升级,积极发展产业特色聚集区。二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中央关于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要求,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三是支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强财政金融协作配合,积极争取和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努力筹措市级项目前期费,大力支持综合交通网络、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不断增强发展劲头。四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源头责任,完善多渠道投入机制,用好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着力打造长江上游最美生态河、践行“两山”理念样板典范、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认真落实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财税支持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持续巩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五是支持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弱项,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促进“一城三区”融合发展。六是支持人才支撑战略。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保障人才发展投入,做好人力资源开发大文章,为“凤凰”“鲲鹏”“归雁”“雏鹰”计划提供资金保障,努力打造人才聚集的区域新高地,为昭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三)聚焦民生福祉,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一是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调整完善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落实社会保险减免政策,优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加大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力度。二是加快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教育投入“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支持绥江、水富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建成昭通卫生职业学院和市职教中心二期项目,支持昭通学院加快发展,提升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水平。三是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支持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公立卫生事业发展。加快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补齐医疗卫生发展短板,提高基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健康需求。四是夯实社会保障基础。稳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参保率。完善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城市困难职工、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支持留守儿童、失独家庭、残疾人关爱服务,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四)持续深化改革,有效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强预算项目库建设,做实做细项目库,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能。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竭力打破预算固化格局,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要素、项目文本、绩效指标等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加快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建设步伐,全链条整合预算管理流程,为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供基础保障。三是有序推进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巩固拓展“十三五”以来的改革成果,稳步推进分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更加注重财力保障和激励的转移支付体系,进一步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体系。四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将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预算编审体系,实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布置、编制、审核和批复。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程度进行监控,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指导预算安排机制。五是推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建立健全库款风险预警机制。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推动预算单位深化政府会计改革,全面有效实施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完善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做好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衔接。六是继续推进税制改革。积极配合推进税制改革和税收立法相关工作。

(五)树牢法治理念,稳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预算执行控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拨付财政资金。二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加强“三保”预算编制和审核,压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坚持“三保”优先的支出顺序,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三保”运行动态监控,关注运行风险,提前做好风险防范,确保不发生“三保”保障风险。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管好用好新增债券资金,切实发挥资金效益。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对全市债务的风险监控。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按时足额偿还政府债务本息,更加积极有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坚持依法依规融资举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完成省财政下达隐性债务化债任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四是加强财政往来款清理。按照“谁发生、谁清理、谁借出、谁收回”原则,组织开展财政往来款清理工作,制定清理消化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财政往来款规模占同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控制在5%的限额以内。五是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强化各主体单位依法公开理念,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大力推动预决算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切实保障公众监督权。六是着力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水平。坚持以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应新时期乡镇财政建设和保障需要,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七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指导与政协、审计等监督。严格贯彻《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关切,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财政预算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担当作为、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为开创昭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提供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名 词 解 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以收定支,不列赤字,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用于解决地方财力不足、促进地区间财力均衡和实现上级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意图。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贫困地区转移支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有财政经常性拨款的事业单位等直接借入、拖欠或依据合同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以及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成立的公司为进行基础性、公益性建设,以政府信用直接借入或依法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包括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及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称为地方政府债务。

【零基预算】是指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编制预算的一种方法。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每个部门对新的预算年度中要做的所有事情进行审核,测定不同层次服务所需的资金,而不仅仅是修改上年预算或检验新增部分。零基预算的实质并不是一切以零为基数,割断与过去的一切联系。零基预算的核心是打破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须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市县级政府债务限额,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下达,分为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简称“外债”)和省级政府代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各地根据上级下达的债务限额,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由省级政府代为举借,并转贷下达。

【直达机制】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中央财政建立了直达机制,确保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等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建立实施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推动提高收入质量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系统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和清理退出机制。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是对原有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方式的一次彻底变革,单纯从技术角度和表象来说,就是实现“无纸化”通过引入“财政版网上银行”等支付结算方式,为财政资金支付打造“互联网+”式的现代化管理平台。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财政国库业务代理银行,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取消纸质凭证和单据流转,依据电子指令办理财政资金支付及清算等业务,做到所有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不再人工跑单,加盖电子印章,不再人工签章,实行电子校验,不再人工核对;通过自动对账,及时发现问题。从“签字画押”变为“电子签章”,从“跑银行”变为“点鼠标”的革命性改革,节约了大量宝贵的时间,运行效能大幅提升,行政成本大幅降低。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三大核心内容之一,也是自1994年实施中央与地方分税制以后又一次对政府间财政关系进行的重大改革,更是建立现代政府治理体系的必要途径。通过改革将有力解决当前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中存在的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的问题,不断规范政府在市场关系中的职能定位,有效提高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22年2月15日印


  

监督索引号53060003000010111



附件1.政府预算公开样表.xlsx

附件2:昭通市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预算安排情况说明.docx

附件3:昭通市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情况说明(1).docx

附件4:昭通市举借债务情况说明(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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