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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续签2025年昭通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2-08

来源:昭通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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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

2024年医保服务协议已到期,为严格落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规范管理,现将2025年医保服务协议续签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签订时间

2025年2月15日至2月28日。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医保定点资格,自动解除协议,相关责任由医药机构自行承担。

二、签订地点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

三、所需资料

协议签订时,定点医药机构应携带机构法人证书(包括:《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许可证书(包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原件,以便医保部门进行信息核对。

四、其他事项

各医药机构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携带机构公章按时到指定地点续签协议;由委托人签订的,需要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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