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有关要求,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中介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对彝良县二稀台石英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经编制单位修改完善与原评审专家复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需查阅“方案”文本,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如有异议,请与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联系电话:0870-3191631。
彝良二稀台石英砂矿矿山地质环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PDF版)、专家组评审意见(PDF).rar
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