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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机动车排放 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警示教育会

发布时间: 2025-03-07

来源:昭通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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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加强移动源大气污染治理,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生态环境局于3月6日召开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警示教育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王应勇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分局分管副局长或执法大队长、全市各机动车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及站长等8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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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集中观看了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视频,通报了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弄虚作假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王应勇支队长从违法问题突出性、法律法规刚性约束、人民群众热切期盼三方面为大家详实阐述了机动车检验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会议指出,一个健康的市场环境中,企业应该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规范的操作和可靠的检测结果来赢得客户和市场。然而,弄虚作假行为的存在,使得那些诚信经营、严格遵守规范的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从而扰乱市场价格体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作为机动车排放检验的实施主体,对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企业要明确自身的主体责任,将其贯穿于整个检验业务的始终。


会议要求,要齐心合力、齐抓共管,依法科学精准打击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一是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始终保持对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造假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利用视频监控技术,对检验机构的检测过程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固定违法证据,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精准性,确保执法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二是鼓励企业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自身的检验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重点检查检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检测流程是否规范、检测报告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对于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企业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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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系统学习了《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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