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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昭通市动员会在昭通市召开

发布时间: 2023-06-12

来源: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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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昭通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6月12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昭通市召开,督察组组长赵克义、副组长袁国林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昭通市委书记苏永忠进行了进驻动员,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承新主持动员会。赵克义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制度安排和重大改革举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省委、省政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看得见的成效取信于民,全力助推美丽云南建设。赵克义强调,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必须坚持严的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督察将重点关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办理情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国家和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情况等。苏永忠表示,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到昭通开展督察,是对我市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我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的政治监督,是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检验和有力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主动接受督察;要扛牢政治责任,全力配合做好督察工作;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整改督察发现问题。“从我带头做起,坚决落实督察组的工作要求,保障督察工作顺利开展。”苏永忠表示,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将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坚决抓好整改。昭通市将以此次督察为契机,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坚决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努力为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昭通贡献。会上,袁国林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昭通市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根据安排,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2023年6月12日—6月26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70—2868033,专门邮政信箱:昭通市A476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昭通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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