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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

5月13日上午,昭通市召开《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现场昭通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张正洪主持新闻发布会。昭通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张正洪:各位领导,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新闻发布会。《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于2021年12月30日经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2022年3月25日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为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阐释,我们召开了本场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条例》出台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支持、监督《条例》的有效实施。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并将作新闻发布的是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童世新。大家欢迎!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云南日报、昭通日报、昭通广播电视台、昭通发布、北纬29度、微昭通、昭通市人民政府网的记者、编辑,欢迎你们!另外,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也参加了本场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是一项议程,有请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童世新作新闻发布!新闻发布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新闻发布会,我代表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给予地方立法工作的关注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对《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以及主要内容作一个简要的介绍。一、《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背景清新的空气是人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党的十九大将污染防治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新制定的《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均对扬尘污染防治提出了要求并作出了相应规定。近年来,随着昭通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项目和规模的快速增长,扬尘污染成为我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成因,也成为广大民众关注的重点问题。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细化落实国家法律和省级法规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定,推进昭通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建设,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诉求,大力实施“生态优先”战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让良好生态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让天空蔚蓝、空气清新成为昭通环境常态,迫切需要制定一部防治扬尘污染的地方性法规。《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出台,非常重要、非常必要、势在必行。二、《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过程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纳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列入2019年年度立法计划。市人民政府依据上位法,通过调查研究、考察学习,借鉴了江苏省宿迁市、盐城市等多地经验,完成了《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2021年4月,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提请审议《条例(草案)》的议案。2021年8月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条例(草案)》及其说明在昭通人大网站、《昭通日报》上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为保证《条例(草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昭阳、巧家、镇雄、威信、永善等县(区)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人大代表、社区居委会、企业业主代表的意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初次审议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征求到的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反复逐条审议,形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致函市委工作部门,送、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部分专家再次征求意见。2021年12月8日至9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先后召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立法咨询专家库部分专家、企业业主部分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会后,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再次逐条修改,形成《条例(草案修改稿)》。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条例(草案)》的制定工作,主持召开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各委(室)负责人参加的《条例(草案)》修改研讨会,并对《条例(草案)》修改工作提出要求。在此期间,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领导深入昭通对《条例(草案)》修改工作进行精心指导,提出了具体建议。2021年12月29日至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对《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第二次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审议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了《条例(草案表决稿)》提请表决,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依照法定程序,市人大常委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22年3月25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目前《条例》已在昭通人大网和昭通人大微信公众号上全文公布。三、《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共六章三十三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七条依次规定了立法目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内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明确扬尘污染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建(构)筑物装修和拆除、园林绿化施工、矿山开采、石材生产加工、混凝土(沥青)砂浆预拌、物料运输与堆放、道路和公共场所保洁等活动以及城市规划区裸露地面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扬尘污染防治应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综合防治、损害担责的原则。二是《条例》第二章防治职责,第八条至第十一条对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职责作出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辖区内扬尘污染防治有关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协助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水利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主管部门各自职责作出明确具体规定。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中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和施工单位应当承担工程施工期间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三是《条例》第三章防治措施,第十二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了房屋建筑、建(构)筑物装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园林绿化施工,交通、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矿山开采、石材生产加工场,混凝土(沥青)、砂浆预拌站,港口、码头、车站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场所等施工单位和施工企业防治扬尘污染的具体措施。规定了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砂浆、水泥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覆盖等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使。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拆除建(构)筑物未利用的土地,建设单位或者土地使用权单位、管理单位对裸露地面应当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未开工或者未利用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对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应当采取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作出了规定。四是《条例》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二至第二十六条对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作出了规定,通过部门主导、公开信息、加强曝光、重点监督,形成社会共管的监督格局。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扬尘污染环境监测网络,并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年度重点扬尘污染源,对被列为重点扬尘污染源的单位实行重点监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畅通社会投诉和举报渠道,依法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和现场检查,公布违反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名单。五是《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二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针对施工单位、施工企业在作业过程中没有按照《条例》规定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在上位法规定的处罚幅度和范围内,结合昭通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设置了处罚规定,并明确了执法主体。《条例》第六章附则,对《条例》的施行时间作出规定,《条例》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同志们,《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是云南省首部防治扬尘污染的地方性法规。我们相信,通过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必将进一步提高全市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为我市防治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昭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最后,再次感谢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同时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支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谢谢大家!昭通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张正洪:谢谢秘书长。《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出台,是“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在昭通的具体体现,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全市各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引领作用,在各媒体平台全文刊发《条例》内容,做好《条例》贯彻落实的动态性新闻报道;要充分发挥解疑释惑作用,适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访谈,邀请条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解读,让社会各界,包括《条例》规范的对象对《条例》的禁止性事项有更深刻的理解、掌握;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及时曝光一些典型违法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我们坚信,通过推动《条例》的深入落实,我们一定能更加有力地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定能让天蓝水净地绿山青成为我们生活的新常态,一定能更加有力地推动全市“生态优先”战略再上新台阶。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相关文件: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昭通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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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上午,昭通市召开争当全省“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2022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现场。昭通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张正洪主持新闻发布会。   昭通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张正洪:各位领导、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大家上午好!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赋予昭通的“三个定位”“四篇文章”要求,全面推进“六大战略”,切实扛牢扛实“生态保护修复”的历史重任,我们将按每季度一场新闻发布会的频次,组织召开4场以生态保护修复为主题的系列新闻发布会,从各个方面向社会各界通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进展情况。今天是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一场。首先向大家介绍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领导,他们是: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吴雅丽、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赵怀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邱义翔,鲁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勋恒、彝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天桥,永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丁永帅。大家欢迎!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云南日报、昭通日报、昭通广播电视台、昭通新闻网、北纬29度、昭通发布、微昭通、昭通市人民政府网的记者、编辑,欢迎你们!此外,市工信、公安、司法、住建、交运、水利、林草、投促、能源等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也参加了本场发布会,在此一并表示欢迎!本场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张宁先生作新闻发布,二是记者提问。下面依次进行。有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宁作新闻发布。新闻发布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宁: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在此,我谨代表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向大家长期以来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现在我向大家介绍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一、2021年以来工作情况一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已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昭阳中心城市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9.7%。完成县城“两污”专项督察,全市14个地表水国控断面2021年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优良比例为100%,省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97.2%;水环境质量进入全国337个地级以上城市前30位;19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市2021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率100%。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达标村450个。二是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6次环保督察,国家、省共反馈17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4个,正在整改37个。收到转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646个,已办结625个,正在整改办理21个。三是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取得成效。紧紧围绕3个排查重点、7项排查内容,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检查排查点位1480个,其中问题点位945个,发现问题1605个,涉嫌违法立案查处18家。整改完成点位513个,整改完成问题893个。四是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取得新进展。对第一轮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实施绩效进行了评估,研究制定第二轮横向生态补偿实施方案,正在积极推进第二轮横向补偿协议磋商。实施农村污水治理项目11个、新建或提升改造垃圾热解站14个,完成硫黄矿渣治理684万吨,拆除小水电站17座,保护治理修复稳步推进。赤水河干流需治理的88个排污口,已按照“一口一策”方案完成51个排污口整治。五是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6次派出执法检查组参加省级跨地州(市)交叉执法检查,5次集体及66人次获得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通报表扬。省级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交办我市2779个问题,整改完成2699个,完成率97.12%。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联合贵州省毕节市、昭通市能源局对赤水河流域(云南段)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检查,检查企业191家,发现问题518个。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98件,移送公安拘留案件6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六是环评审批服务持续优化。发布实施《昭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干部挂包帮扶重点项目机制,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1046个,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登记1268个。七是项目建设实现新突破。《争当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正在报审,启动《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积极谋划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修复项目。上报入省级项目库项目39个,上报入中央项目库项目11个,获取上级支持资金20890.77万元。八是生态环境宣传持续加强。扎实开展“6·5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多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云南省赤水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在昭通广播电视台开设“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专栏,依托昭通日报“三个定位”专栏加强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二、2022年重点工作思路2022年,我们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效率意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昭通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我们将扎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大抓生态环境各项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全面完成省下达主要污染物减排、环境风险防控、生态空间管控、生态文明制度等约束性指标。昭阳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99%;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保持100%,省考、市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集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90%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受保护率保持90%。力争今年3个县建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率达90%。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得到刚性管控,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环境风险源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大抓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深入打赢蓝天保卫战。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推进火电厂及水泥厂超低排放改造。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做好国家、省考核地表水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工作,加大力度推动昭鲁河、扎西河、郭家河等问题水体治理,推进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渔洞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划定。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医废危废处置监管,开展废机油处置专项行动,加大垃圾处理场问题排查、交办和督促整改力度,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成13个关闭搬迁企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和风险评估。三是大抓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对标对表两污处置、水污染防治等历次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尚未完成整改的难点痛点焦点问题,加大密度强度倒逼环境问题整改实质性行动,取得实效。常态化开展环保督察整改督导验收,确保历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并积极配合开展今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是大抓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提升。全面加强和优化生态环境执法,落实全员执法、力量下沉;创新执法监管思路、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建立健全环保执法监管事前宣传、事前提醒、事前预警、监管督办、验收销号及审慎处罚6大工作制度,全面推行差异化执法监管,健全完善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的机制,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全力提升生态环境领域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五是大抓生态环境审批效能提升。围绕“利企便民”中心,对标一流,落实“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服务理念。全面落实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窗口,全面落实审批流程“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全面落实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推进排污许可“跨省通办”,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容缺受理”等惠民服务举措,努力实现“网上审批”“不见面审批”“只进一扇门一次性审批”“最多跑一次”。全面提升服务意识,落实“一线工作法”,变“请我支持”为“上门服务支持”,落实领导干部挂包帮扶重点项目建设环评审批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发放登记服务,全力提升生态环境领域一流营商环境。六是大抓生态环境项目。统筹推进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谋划中央、省级资金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和省级项目库,争取上级给予最大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应急管理等能力建设。七是大抓宣传教育。认真做好“6.5环境日”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加大密度宣传《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策划主题鲜明、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选树事迹感人、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推广,坚持新闻发布会制度,全面提升宣传干部队伍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八是大抓示范创建。落实“典型引路法”,推进昭通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协调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进行技术审查、现场评估和考核验收,指导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配合做好COP15第二阶段会议工作。九是大抓赤水河保护修复治理。坚决扛起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政治责任和源头责任,全面督促推动赤水河流域历次环保督察、执法检查、调研交办、风险排查问题整改,聚焦6大行动和8项重点工作,全力推进今年40项重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赤水河保护治理工作考核,确保完成年度保护治理修复工作任务。努力向把赤水河打造成为最美生态河流、践行两山理论样板典范、流域绿色高质量先行示范区的目标方向迈进。十是大抓作风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和全面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提升理论素养,铸牢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全面推动干部作风大提升和营商环境大提升“两个专项行动”,全面促进干部职工思想观念大转变、精神状态大改观、工作效能大提升、各项工作大突破,全方位锻造“勇敢善真”的乌蒙环保铁军,奋力开创新时代昭通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通报完毕!谢谢大家!昭通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张正洪:谢谢张宁副局长!现在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就各自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答记者问云南日报社记者: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请问碳达峰碳中和方面国家和省有哪些顶层设计和重要政策?目前,昭通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哪些工作思路和打算?   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吴雅丽:2021年,国家和省级层面加快有序开展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国家已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形成碳达峰、碳中和两个管总文件。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也在陆续出台分领域碳达峰行动计划,“1+N”政策体系稳步构建。目前,云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即将印发。2021年市级已成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我们将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双碳”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分析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实现“双碳”目标的紧迫性和艰巨性,研究需要做好的重点工作,统一思想和认识,扎扎实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把系统观念贯穿全过程,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四对关系”,稳妥有序推进“双碳”工作,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积极有序发展风电、光伏等低碳清洁能源,发挥水电清洁能源优势,探索能源生产和消费新模式。二是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遏制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降低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三是推进生态系统修复,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四是统筹抓好能耗双控工作。2021年,严格落实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据统计,2021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7.1%,超额完成省下达年度目标任务。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国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昭通市将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关于能耗双控的安排部署,抓好能耗双控工作。昭通日报社记者:作为我市争当全省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的主力军之一,农业农村部门近年来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开展了哪些卓有成效的工作?   昭通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赵怀勇:谢谢你的提问及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关注。农业农村部门一直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作为争当全省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的主要抓手。近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积极推进化肥减量化。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措施,有效促进化肥减量化。以近三年为例,2020年全市化肥用量(折纯)13.6557万吨,比2019年减少0.8927万吨,减6.13%;2021化肥施用量(折纯)13.3703万吨,比2020年减少0.2854万吨、减2.09%。实现全市化肥用量连续三年负增长。二、积极推进农药减量化。在全市水稻、玉米、马铃薯、小麦、油菜、果树、蔬菜等作物上大力开展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技术,推广应用高效植保机械,有效促进化学农药减量化。以近三年为例,2020年全市农药使用商品量1151.43吨,比2019年1224.24吨减少72.81吨,减5.95%;2021年全市农药使用商品量全市农药使用商品量1130.55吨,较2020年减少约20.88吨,减1.81%。实现了全市化学农药三年负增长。三、积极推进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制定了《昭通市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处理工作方案》,指导全市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处理工作。农技人员结合田间生产指导,大力宣传农田废旧地膜污染危害,指导农户正确使用符合国标的地膜,鼓励农户使用可降解生物地膜,引导农民捡拾回收农田废旧地膜,近三年来废旧地膜回收率维持在83%以上。四、积极推进畜禽粪污治理。一是于2018年全面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全面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工作。二是以规模养殖为防治重点,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以配套粪污处置设施装备为主要抓手,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据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粪污综合利用情况统计数据,2021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为99.19%,大型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3.09%。回答完毕,谢谢大家。昭通广播电视台记者:我们了解到,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和重视长江流域、赤水河流域空间管控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请介绍一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特别是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邱义翔:非常感谢各位新闻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昭通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借此机会,向大家表示由衷的谢意!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我市坚持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充分发挥规划对推进长江流域、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做好长江流域、赤水河流域涉及昭通的资源环境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一方面,科学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处理好生态保护和发展的关系,生态保护和空间管控内容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中,待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后严格落实。另一方面,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重点保护长江流域、赤水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区和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区,维持并保护河道、岸线生态功能。(二)严格过渡期内长江流域、赤水河流域空间管控。一是强化底线管控,科学划定空间管控分区,重点保护长江流域、赤水河流域重要生态空间和生态系统稳定性。二是保障农业生产空间,确保区域粮食安全与区域平衡。三是预留特色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空间,保护历史文化空间。结合县或乡(镇)行政区划制定不同空间管控政策分区,特别是对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地、水源涵养区、重要生态节点等区域,科学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严格管控村庄建设活动。(三)严格建设项目管理。一是长江流域、赤水河流域建设项目应符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管控要求。二是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禁止重污染、高能耗、高排放项目进入长江流域。三是在建设项目选址阶段充分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优质耕地特别是水田、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用地报批等相关审批程序。我市将极重要、极脆弱、极敏感的区域全部纳入生态红线划定,目前全市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91842公顷,初步划定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38674.35公顷,其中镇雄县境内26096公顷,威信县境内12578.35公顷。省自然资源厅已于2021年上报国务院待批复。我们坚信,生态红线的合理划定以及国土空间规划将保护与发展有机融合,能够真正实现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谢谢大家!昭通市人民政府网编辑:据悉,2021年巧家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全省倒数第一,请问主要原因及巧家现在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宁:谢谢您的提问!如您所说,2021年巧家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仅86.1%,位于全省倒数第一,全年监测有效天数352天,超标天数达49天,轻度污染46天,中度污染3天,PM10总超标天数46天。主要原因是白鹤滩水电站建设及移民安置工程施工扬尘污染,导致PM10超标。监测显示巧家县环境空气PM10超标后,省生态环境厅作了通报,厅领导和业务处领导深入巧家现场调研指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作了部署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督促、指导巧家县排查PM10超标原因,制订方案,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对县城建成区5个移民安置点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来源进行排查研判,理清污染源头。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六不准”措施,截断扬尘污染主要源头。二是召集各工程施工单位现场办公会,划片包保,明确片区扬尘治理责任,对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材料等采取遮盖、密闭等抑尘措施,禁止随意倾倒弃土。对物料堆场落实密闭罩棚、挡风墙等防尘设施,禁止砂、石子、水泥无防尘措施露天堆放,规范废石、废渣、剥离泥土堆放,落实围挡或采用防尘网(布)等覆盖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源。三是突出以还建路和白鹤滩水电站库周村庄对外交通连接道路为重点,督促参建单位强化施工管理,落实控制渣土堆放和采用清洁运输,减少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和尘土,防止扬尘。四是强化城区日常保洁。将城区11.9118万平方米道路、4.5万平方米公园和广场等空地纳入清扫保洁,通过“人工+机械”常态化清扫保洁方式,控制道路扬尘,对主要街道采用机械化冲洗抑尘喷雾和人行道降尘措施,实行“定标准、定人员、定时段”的日常清扫保洁。通过省、市、县的共同努力,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巧家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今年1季度同比,已有大幅提升,从2021年的47.1%提高到了2022年的98.9%。昭通日报社记者:市委、市政府永善现场办公会赋予永善“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目标定位,永善县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永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丁永帅: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和地形地貌的复杂性,永善县的生态保护修复地处金沙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前沿与敏感脆弱并存,金沙江流经永善10个乡(镇、街道)39个村(社区)175.45公里,占云南段1560公里的11.25%、昭通段439.2公里的39.95%,县境2778平方公里的金沙江流域面积,有100多万亩天然草场、120亿立方米“两站”库容,境内32.56%的生态红线高出全省1.6个百分点、全市10.56个百分点,是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地位十分重要,意义十分重大,任务十分艰巨而光荣。2021年6月22日,市委、市政府在永善县召开现场办公会,深入分析了永善县情和发展现状,绘就了全县“十四五”期间的发展蓝图,赋予永善“努力建成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的目标定位,完全是为永善量身定做的,永善重点从三个方面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一、顶层设计,以“国之大者”的理念制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永善现场办公会召开后,永善县放眼省市、站位全国,顶层设计,制订方案,印发了《关于明确永善县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现场办公会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成立了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工作机构,组建由正处级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建设;召开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金沙江下游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顶层设计,根据《意见》制定《永善县生态保护修复十大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五个一”宣传行动、绿美永善行动、土地综合整治行动、易迁“三块地”盘活行动、农村“两污”治理行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行动、农村饮水管护行动、高山牧民转型发展行动、乡村人口有序转移进城行动、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实现示范区创建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谋划项目11个大项363个项目,总投资125.9亿元。二、科学谋划,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绘制示范区建设“作战图”围绕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十大行动的实施,各牵头部门“一行动一方案”抓落实,以项目可行性、操作性、落地性为抓手,拟定“十大行动”项目任务清单,制定《永善县生态保护修复十大行动2022年任务分解方案》《永善县生态保护修复十大行动2022年项目任务清单》,把目标转变成年化任务项目,定任务、定标准、定责任、定时限、定考核,2022年拟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项目10个大项97个小项,投资12亿元。三、转变作风,以“抓铁有痕”的决心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围绕《永善县生态保护修复十大行动2022年项目任务清单》,在全县深入开展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认真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和周例会制度,建立县领导组月调度机制和乡(镇、街道)党(工)委、部门党组向县委述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委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落实巡察考核机制和视察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推进“十大行动”在永善遍地开花结果。2022年以来,全县共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70余场次,“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1次,对“一水两污”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登记排查650余件,新启动生态保护修复项目13个,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这里,我很欣慰地向各位记者朋友报告,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直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媒体朋友们的关爱监督下,永善的乡(镇)集镇已经实现污水处理厂全覆盖,乡(镇)集镇生活垃圾处理已经实现区域性全覆盖,正在编制30户以上至50户的集中居住村庄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方案,请媒体朋友们放心,也请广大市民朋友放心,永善的天最蓝,永善的地最绿,永善的山最美,永善的水最净,我们将以”善建者·永的姿态“保护好绿水青山,欢迎大家到永善做客,我在美丽的溪洛渡等你们。昭通发布记者:饮水安全一直是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鲁甸作为昭通中心城市核心板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是怎样做的?   鲁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勋恒:我是鲁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勋恒,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鲁甸县在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鲁甸县国土面积1484平方公里,辖2乡9镇2街道,总人口50万,共有“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2个,乡镇级保护区13个。近年来,鲁甸县紧紧围绕市委“生态优先”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对鲁甸“三区定位”的发展要求,聚焦“饮水安全”这一关键,全力抓紧抓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一是抓保护区建设。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有关规定,于2020年划定2个“千吨万人”和13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面积8.0654平方公里,其中一级保护区0.6364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7.429平方公里。对15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保护区设立界标、界桩和警示牌,并安装防护网、防护栏进行隔离,从硬件设施方面对水源地进行保护。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制定印发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保护区管护工作落实落细。二是抓环境整治提升。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通过开展“厕所革命”,完成镇、村公厕新改扩建224座、无害化户厕改造48869座;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39.65平方公里、限养区331.72平方公里,积极推行畜禽集中养殖;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强化重点水源地及河流流域周边农药化肥管控,严格废旧农膜回收监管,保护区内农药及化肥使用量逐年下降。投资1228.86万元,实施一批流域生态修复、石漠化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项目,完成营造林2.65万亩,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全民动员”的体系,深入推进全域绿化美化行动,带动社会各界每年新植树木1000万株,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承载力不断提升。三是抓日常管护和监管执法。充分发挥公服岗位人员、低保劳动力及村、社干部作用,建立绿化段、路段、河段、垃圾池“四个网格化”管护机制,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日常管护。始终保持严打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定期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巡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每半年进行一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措施,确保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取得实效;目前,全县15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以上就是鲁甸县近年来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主要措施。我的回答结束。谢谢大家!北纬29度记者:请问近年来彝良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如何?为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彝良县具体是怎么做的?   彝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天桥:感谢记者朋友们对彝良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近年来,彝良县空气质量保持优良。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彝良县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均达到水功能区规划要求,达标率为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为Ⅱ级,达标率为100%。为有效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主要做了以下4个方面工作。(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调整充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党组、县人民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分别召开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环境问题整改;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占比为9%,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和奖惩任免依据之一;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题计划,定期进行研究部署。(二)加大投入提升环境保护治理能力。一是实施了总投资8000余万元的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总投资3.5亿元的乡(镇)“两污”设施建设、洛泽河流域(彝良段)水污染防治、石漠化综合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工程;启动了总投资1820万元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二是组织了白水江流域(彝良段)水污染防治工程及花渔洞、榨房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等项目申报。三是完成全县29条河流、25座水库管理划定;编制了洛泽河、白水江流域“十四五”规划,规划项目资金约6.8亿元。(三)严格环境监管严打违法行为。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打环境违法、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采矿、违法毁林行为。2021年以来,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9件,罚款320.5万元;累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3起,累计罚款1.7万元;立案查处非法采矿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制止非法采砂1起;立案查处违法毁林4起,罚款12.39万元,恢复林地5.2公顷。(四)持续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一是严格按照省、市“三线一单”要求,严控“两高”产能新增,严控污染源头。二是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和运输车辆管理,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三是落实河长230人,定期开展巡河护河;落实河道保洁员公益性岗位478人,加强河道保洁维护。四是加强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监管,推进固体废物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五是开展农业农村污染防治,2021年农药使用总量161.51吨,同比下降0.43%;地膜回收率88.7%;秸秆综合利用率85.22%。   昭通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张正洪: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就到这里,感谢各位发布人为我们带来的丰富内容,让我们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总体设计、措施办法、具体实践有了最直观的感受。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进一步树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等理念,以“生态优先”战略为引领,深入推进河流生态保护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努力争当全省“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请我们各家媒体要策划好、宣传好、报道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工作措施、进展成效、典型经验,共同为守护这片绿水青山作出应有的贡献。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北纬29度

2022-04-15

8462

昭通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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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下午,昭通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后,市人民政府随即召开2022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市长朱家伟及副市长就媒体关注的乡村振兴、招商引资、产业兴市、交通强市、推进“双百”城市建设、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教育医疗等话题一一给予解答。朱家伟在新闻发布会上回顾了第四届市人民政府工作,展望了第五届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思路及目标。朱家伟指出,过去五年昭通上演了一场精彩蝶变,第五届市人民政府任期内的五年,是昭通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基蓄势、加快动能转换的关键五年。市政府将深入实施“六大战略”,坚定不移稳增长、增动力、强活力,努力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实现工业倍增、打造“双百”大城市、基本实现“县县双高速”,推动昭通加速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朱家伟介绍,实现这些目标具体要做到“四个一”。一是统筹经济发展“一盘棋”,坚定不移强基础、育产业、兴城市,不断提升经济发展动能。二是织牢民生保障“一张网”,坚定不移强巩固、促振兴、惠民生,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三是绘制绿色生态“一幅画”,坚定不移重保护、抓治理、强修复,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四是坚持作风建设“一直抓”,坚定不移优环境、促效率、提效能,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抓好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和营商环境大提升,大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优良的作风和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全力以赴推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市场主体培育、营商环境优化,为快速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作风保障。胡江辉、李来幸、夏林、王东锋、杨建军、夏维勇、刘和开、马洪旗、孔令影出席新闻发布会。云南日报社昭通分社、昭通日报社、昭通广播电视台等9家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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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0

1517

北纬29度 昭通广播电视台 “赢在昭通”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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