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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1
来源: 镇雄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本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镇雄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x.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如有疑问,可与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70-313219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本机关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方式,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镇雄县人民政府网站全年发布信息436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982条,政务动态信息1943条,信息公开1442条。在镇雄县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7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申请渠道和申请办理流程等,通过网络、邮件、传真、信件等多种形式接受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等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信件受理工作。2024年,全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办理答复37件。有效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各乡镇(街道)及县直各部门需公开发布到政府网站及政府微信公众号的重要文件及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审查,杜绝了错别字、表述错误、泄漏个人信息等问题发生。健全完善“三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等原则,强化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全年未发生信息发布失实、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整治,对未纳入监管的政务新媒体,及时通知开办单位按照程序做好报备工作,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监管,注销政务新媒体1个(镇雄交警),新纳入监测政务新媒体1个(镇雄疾控),更改政务新媒体账号名称1个(镇雄城管更名为镇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截至2024年末,全县共开设政府网站1个,政务新媒体21个,办理县长信箱留言1371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指定专人对全县的政务新媒体平台内容更新、错敏词等情况进行日监测日通报,针对出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立行立改,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及时、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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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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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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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二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个别单位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答复内容不够详尽;三是政务新媒体的互动性和影响力有待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特别是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众及时获取所需信息;二是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升答复质量和效率,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三是创新政务新媒体运营模式,增强互动性,提升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37件,均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镇雄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