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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1
来源: 市统计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昭通市统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昭通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围绕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统计数据公开共享机制,丰富统计数据发布内容,拓宽统计服务渠道,规范统计数据发布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引导社会公众预期,切实保障公众信息获取需求,政府统计更加公开透明。

(一)主动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 “五公开” 工作要求,注重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效能,全面公开统计政务、统计信息、统计监督、统计服务等信息,生动运用图文解读经济运行情况,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2024年,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统计数据”、“统计分析”和“统计公报”等,公开信息25条,其中:“统计数据”12条,“统计分析”11条,“统计公报”1条、“部门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以提升公众满意度为目标,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指派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审批、答复、公开、归档规范及时,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严格办理时限,依法、依规、依责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共回复依申请公开件62件。全部事项均在规定时限答复,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也未接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为目标,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结合实际维护《昭通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通过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四)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分类,自行梳理相关责任科室信息公开情况,责令按照公开时限自觉主动公开,明确专人负责,以市政府信息办监测整个通知查摆相关信息公开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同时,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和对应考核办法,为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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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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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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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依政府信息公开回复仍然滞后,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干部队伍还需加强,业务素质有待提升,各科室重视程度不够。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增强公开意识,不断拓展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时效,积极组织统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市政府办公室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62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昭通市统计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