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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1
来源: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坚强领导下,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市政府办的指导下,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程序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机构基本信息、重大决策、年度报告、规范性文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大建设项目等内容,并实时动态更新。全年,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编辑发布信息437条、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52条、微信公众号1519条、微博2849条,共计485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依申请公开要求,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办理程序、答复形式、答复内容。2024年,累计受理申请人向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受理依申请公开系统件8件、受理书面依申请公开件2件),均按时规范予以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持续强化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把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信息审核发布关。严格执行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等文件要求进行平台运维及管理,安排专人做好账号管理、信息更新和日常维护,保障平台更新频率和信息质量。二是坚持做好检查排查工作。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每月两次常态化监测,每个工作日巡查平台链接、错误表述、页面展示等内容,做好特殊时期全面排查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效保障平台可用性和规范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认真落实每月政务新媒体自检自查要求。逐项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和内容,每月对政务新媒体开展安全运行、内容更新、服务功能、互动交流等方面自检自查,检查结果公示于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2024年政务新媒体未出现安全、泄密等问题,信息更新及时、各类服务和互动功能运行正常,各项指标合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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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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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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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国家、省和市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错敏信息检测手段不够丰富,错敏字日常监管仍有待加强;二是部分信息公开栏目更新频率偏低,政务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发布逐级审核工作,做好发布前的监测检查,避免出现错敏信息问题。拓展和优化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渠道,提高政务公开的便捷性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