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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1
来源: 昭通市财政局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立足财政职能职责,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4年,昭通市财政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0条,包括财政收支、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绩效评价、“三公”经费、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会计监督检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人员遴选、防范“伪金交所”风险提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厘清依申请公开办理思路,依法依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确保答复的准确性、合法性和及时性,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深入推进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严格落实《昭通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昭通市财政局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流程、防范风险。定期开展已公开内容检查,及时更新失效链接,确保信息公开有效性。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昭通市财政局目前未设立部门门户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办、各科室协同办”的联动机制,压实政务公开责任,提升政务公开成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发挥应有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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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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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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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二是主动公开时效性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下步,我局将对标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任务和要求,进一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提升主动公开水平。聚焦财政工作重点,持续推进法定主动公开,及时规范、完整、准确地做好财政领域信息公开。二是提升公开时效性。建立督办机制,对于重要信息强化督促提醒,确保信息尽早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昭通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