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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1
来源: 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昭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信息

2024年度,我局在市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45条,累计在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920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2024年度我局接受信息公开申请4件,予以公开4件,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文旅局加强制度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有序管理。2024年度市文旅局严格执行制定的《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市直文旅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及监督;修改完善了《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昭通市旅游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昭通市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发布。认真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了多次自查和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市直文旅系统持有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有序运营和管理,政务新媒体3个(微信公众号:昭通文旅;微信视频号:昭通文旅;抖音号:昭通文旅)均按程序报备,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此外,我局无政府网站。同时加强直属单位网站、公众号管理。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执行《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制度(试行)》,明确了政务公开在责任单位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机关是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各直属单位是政务公开的相对主体,机关、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政务公开的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是政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明确了政务公开在工作机制上实行统一协调、共同负责。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对公开工作进行监督的相关监督制度,确保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及监督。及时制定报送了《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和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2024年度,我局未出现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平稳、规范有序,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有一定程度的滞后,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干部队伍需进一步加强,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升,各科室重视程度不够高,公开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下一步,我局将强化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统筹,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水平,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规定,切实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发布信息规范准确,为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提供窗口和门户,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实做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市文旅局未发生任何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事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