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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3-09
来源: 镇雄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镇雄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镇雄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x.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如有疑问,可与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70-313219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镇雄县人民政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方式,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持续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镇雄县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围绕群众高度关注的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稳岗就业、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不断扩大公开范围。镇雄县人民政府网站全年发布信息4121条,其中:政务要闻707条,电视新闻140条,公告公示351条,政策解读12条,重点领域信息218条,信息公开250条,招标公告170条,县直各部门(街道办)预算和决算公开407条,公开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工作动态信息513条,其他领域政务信息1353条。在镇雄县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3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申请渠道和申请办理流程等,通过网络、邮件、传真、信件等多种形式接受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等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信件受理工作。2023年,全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办理答复2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审查工作,对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需公开发布到政府网站及政府微信公众号的重要文件及信息,坚决杜绝错别字、严重表述错误、泄漏个人信息等问题。在对外发布消息前,发文单位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送分管县领导签字由政府办信息公开股在网站和公众平台对外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进一步强化镇雄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设及县级各类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清理排查,今年,清理乡镇政务新媒体7个,新增县直部门新媒体1个。目前,全县共开设有政府网站1个,政务新媒体22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并建立“镇雄县政务公开”微信工作群,对镇雄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县级政务新媒体日常维护、信息更新监测情况进行每日通报,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监管强度,针对出现问题,督促各单位立行立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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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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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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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主动性还不够。少数县直部门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信息公开存在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对工作职能职责不清楚,开展工作时疲于应付。三是少数单位依申请公开的回复及时性和准确性还不够,存在一定的司法风险。

(二)改进情况

一是抓组织领导。强化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形成政务公开“一体化”工作格局。二是抓业务指导,充分利用镇雄政务公开工作微信群,及时发布政务公开工作新标准、新要求、新问题,逐步提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三是认真学习借鉴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加大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5件,均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