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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9
来源: 市信访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对照《2023年昭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密联系信访工作实际,狠抓落实,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良好形象。

      (一)主动公开。充分运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昭通信访”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年度财政预决算、人事招考和信访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今年以来,通过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条,“昭通信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46条。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度未收到社会各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信、来电、来访和投诉。

      (三)全年度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信息审核程序,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格式规范。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项检查,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经常性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从未发生任何网络安全事件和舆情事件。

      (六)监督保障。明确由分管局领导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程序,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但仍存在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还需改进、主动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创新不足和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改进。一是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扩大公众监督,把握主动权、汇聚正能量,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二是继续深化“互联网+信访宣传”。做好“昭通信访”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公信力,形成权威发布、强势传播的宣传阵地。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信访局未有任何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