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部门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坚持主动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发布政府信息。2023年,我局通过昭通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昭通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65篇,政策指引342条,办事资料398条,短视频39条。发布信息聚焦民生保障、就业创业、政策解读、普法强基等重点内容。
(二)强化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新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线上、线下受理渠道畅通。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办结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办结,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本着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公文属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并及时更新、完善。规范“昭通人社”微信公众号运行,严格落实审核发布机制。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全面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操作规程、依申请公开注意事项、考核工作要求等方面,加强培训学习,规范审查公开内容,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三是强化年度考评。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局机关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对科室、单位报送信息的审核、把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人社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与标准,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盼,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为常态 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仍需强化,部分科室和单位对于政府信息不想公开、不愿公开、不敢公开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不足、服务的针对性不够强,公开质量实效还要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相对传统单一缺乏多样性;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还需提升。
下步工作中,市人社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问题为导向,努力做到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纵深发展。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务公开工作的首要位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提升法治化公开意识,切实增强推进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督促指导相关科室与单位及时报送所需要公开、公示的政务信息,强化审核把关,及时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昭通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公示。三是加大重要政策解读力度,拓展政策解读范围,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四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以过硬的业务素质保障高质量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5件,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