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为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截至2023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高效开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底,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累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昭通住建”板块发布各类信息200余条,微信公众号发布220余条,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案26件,市长热线交办件40余件、市长邮箱交办件30余件,接听处理咨询电话400余个,办结率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认真按照《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要求,动态更新完善《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对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接收渠道、要求等进行公开。今年来,共受理自然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0件,办结率100%,全部按规范进行答复,未发生因答复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各科室(单位)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格进行内容审核、安全保密审查、公开发布审查。全面清理近20年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全年均未发生敏感信息和保密材料上网公开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网站管理要求,未单独建设网站,信息公开统一到昭通市政府门户网站“昭通住建”板块进行。根据《昭通市政府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方案》要求,完成服务热线归并优化,安排专人及时签收办理平台转办工单,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按期办结率为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住建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二是细化目标。结合住建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制定了《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住建领域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建设项目、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安全生产监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政府信息的公开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始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编制办事指南,制作廉政风险防控备案表等,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实际,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修订完善《市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市住建局信息公开指南》《市住建局行政问责制度》、《市住建局服务承诺制度》、《市住建局首问责任制度》、《市住建局限时办结制度》、《市住建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以及《昭通市住建局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昭通市住建局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方案》、《昭通市住建局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等制度,推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力度和范围还有待提高;二是业务知识欠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化水平有待加强;四是随着城乡建设信息公开工作量和工作要求的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将面临较大压力。
(二)改进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局办公室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的督查力度,对政务公开工作业绩突出的科室(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缺补漏,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