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拓宽信息公开的形式。截至2023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高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104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8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申请渠道畅通,内部运转高效,申请处理及时,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成。2023年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条,有一条复议后起诉的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举报。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重新编制发布了《昭通市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得公开信息清单》,严格按照目录、制度和清单逐项逐条对照梳理主动公开,基本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实行动态信息更新,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信息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参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建设。根据全市统一部署,配合市政府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关栏目,动态更新本部门专栏。二是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运行情况良好。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严格管理政务新媒体内容的策划、审核、发布等各流程环节,严格按照“三审三校”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审核,做到公开信息及时,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五)监督保障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的各项流程,明确职责。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三是进一步充实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四是制定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相关制度,为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保障。五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明确相应职责,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对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我局形成群众积极关心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