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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0
来源: 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和市政府工作要求,现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主动公开职能职责履行情况。主动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三化”建设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相关信息,动态更新机构简介及《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对照“基本目录”抓好信息主动公开,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发布交易公告2866条,上报信息被国家、省、市各级媒体采用47条。二是主动公开财政信息。依法依规公开2022年部门决算及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等财政信息。三是抓好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公开。及时对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按要求及时公开《昭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方案》《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通市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昭通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昭通市省级开发区赋权事项目录(2023年版)》等文件,并通过问答等形式,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模式,抓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件1件,并将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内容(昭政务依申〔2023〕1号)在反映人指定QQ邮箱进行回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上传公开。目前,无申请人投诉、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制定完善《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发文要素审查,正确界定、规范标识公文公开属性,严格文稿审核、保密检查工作落实,谨防泄密、失密等情况出现,切实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运维“昭通市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配合开展新媒体相关自检自查,并围绕政务服务工作,积极创新刊载政务服务工作信息。2023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3条,自主创新公开信息9篇。

(五)监督保障。主动接受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自觉接受上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社会群众监督,从严配合《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22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的通知》《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昭通市评估报告)》涉及内容整改,顺利通过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

(六)创新互动方式。依托市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自助查询专区,设置政府信息公报查询区,配合开展2023年“政府开放周”活动,切实做好政府、民众互动工作,强化政务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还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丰富,多采用老方式、老办法,运用漫画、视频、问答等措施不多。二是工作信息总结提炼能力还待加强,对于政务服务工作措施、取得成效宣传不足。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多元化开展政策解读,动态更新《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政府信息提炼总结能力,抓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落实,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