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会议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市政府办的指导下,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程序报审定后及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按照目录公开机构基本信息、重大决策、年度报告、规范性文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大建设项目等内容,并实时动态更新。全年共计在部门网站编辑发布信息1420条,挂载昭通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328条、云南省生态环境厅104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1452条、微博发布2721条,共计60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时回应来自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申请,全年共接到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件11件,均按时规范予以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市政府办指导,规范编制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国家、省、市明确的网页版式、下载版式、文本格式及专栏布局要求集中发布并动态调整更新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所有公开信息均须由相关科室进行文稿审核、公开属性审核、合法性审核,再提交分管领导审签后公开发布。不断提升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质量,明确办公室1名同志为联络员具体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联络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报送,2023年度与2家市直部门联合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个,相关公开工作由牵头单位负责。在政府网站及门户网站规范发布政策性文件2个,运用图表、问答、图文并茂形式制定政策解读材料并同步关联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昭通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和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反馈及第三方监测结果积极自查整改。按要求进一步优化本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精简首页展示内容,突出重点栏目,强化信息查询、浏览功能,丰富重点领域公开内容。要求完成本单位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2023年度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未被国家、省、市通报,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已按程序报备,并按要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规范备案。
(五)监督保障情况。在部门门户网站设有互动交流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网设有依申请公开平台,并公开环保投诉举报热线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按要求严格开展网站监管,网站监管年报报表、工作年度报表按时在门户网站发布。全年共收到“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1条,已在3个工作日办结。每月组织开展本单位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印发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进行检查,检查比例100%,并按程序公开发布检查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下功夫、抓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公开内容存在错字、漏字、表达不规范,公开信息质量不高,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等。下步,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公开信息审核把关工作,改进存在问题,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