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全面涵盖2023年度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聚焦林草领域重点工作,落实《条例》要求,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林草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一是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机构信息,公示公开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全年发布信息18条。二是推动林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林草生态保护修复、资源管理、自然保护地、产业发展、灾害防控等方面公开信息,通过“昭通林草”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宣传林草政策法规等389条,累计阅读量达16.2万人次。三是提升解读回应实效。及时回应网民关注,受理12345热线5件,办结5件,协助办理市长信箱来电、留言、来信3件,办结3件。积极运用新闻发布会、图示图解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全面提升解读质量,参加市级新闻发布会5场、按时上线《政风行风》热线,回应关注热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严格执行办理流程,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依法、依规、依责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工作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2023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修订完善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推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结合实际制定《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制度(试行)》《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杜绝个人隐私、工作秘密等泄露。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不断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认真做好信息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信息“三审”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确保公开信息高质量、无差错。二是“昭通林草”公众号已备案,严格依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对公众号进行管理。发布信息无分类错误、重复发布等情况,无因发布不当信息被通报批评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情况。三是规范管理政务热线,及时完成12345热线、市长信箱等群众来信受理。
(五)监督保障方面。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公开工作。进一步充实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管理和工作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组织开展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解读政务公开制度规定和年度工作要点,增强全局政务公开的水平和能力,为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市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及人民群众期望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质量还有待提高,个别栏目信息发布不够精准、更新频率低;信息公开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统筹,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压紧压实各科室(单位)责任,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二是强化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强化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切实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发布信息规范准确,为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提供窗口和门户,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实做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市林草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用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