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各部门:
《巧家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承办部门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昭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昭政发〔2022〕19号)和《巧家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巧政发〔2022〕13号)等相关规定抓紧推进落实,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巧家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巧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