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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鲁甸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10
来源: 鲁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各部门:

《鲁甸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承办部门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昭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昭政发〔2022〕19号)和《鲁甸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鲁政发〔2020〕13号)等相关规定抓紧推进落实,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鲁甸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鲁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附件

鲁甸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组织承办部门

决策时间计划

1

鲁甸县“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

县发改局

12月底前

2

鲁甸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编制的报告

县发改局

12月底前

3

鲁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县自然资源局

12月底前

4

鲁甸县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

县住建局

12月底前

5

鲁甸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实施方案

县卫健局

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