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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28
来源: ​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昭通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有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紧密配合,按要求和程序严格组织实施。

三、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后,主办单位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规定,根据决策事项执行时限或者有效期,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

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地、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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