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求审批<盐津县高铁站客运枢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盐发改请〔2024〕66号)已收悉。我委委托云南城镇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根据《昭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盐津县高铁站客运枢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及咨询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的建设是渝昆高铁盐津南站配套服务的需要,能够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形象,带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盐津县高铁站客运枢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2-530623-04-01-138548。
三、建设地点
昭通市盐津县庙坝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新增规划用地1.386公顷,总建筑面积18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地上2层长途客运站,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地下2层1#智慧停车场,建筑面积13800平方米;连接道路839.57米(通站路长393.01米,宽13米;站前一路长316.79米,宽18米;站房-车场衔接通道长129.78米,宽12米);布置停车位315个;大巴车停车位22个;配套室外相关设施。
五、计划开工时间及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3月。
建设工期:14个月。
六、投资估算及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21751.70万元。其中工程费16853.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920.69万元,预备费1977.43万元。
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七、接文后,为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及《政府投资条例》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统筹做好项目资金的筹措,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严禁违反规定新增政府债务。项目建设资金未全面落实到位,不得开工建设。
八、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规划、环评、地震安全性评价等管理要求,严禁违规开工建设。
十、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评估报告中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十一、请项目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十二、请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收到批复文件后做好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并督促项目单位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尽快组织项目设计,按相关程序报批。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两年,项目两年内不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
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