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镇雄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转报请示》(镇发改请〔2024〕55号)已收悉。我委委托昭通市亚新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根据咨询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的建设能够削减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排放量,大大减少了对水体的污染,对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水体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镇雄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代码:2407-530627-04-01-973616。
三、建设地点
昭通市镇雄县旧府街道。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污水处理厂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近期2.5万m³/d、远期5.0万m³/d,规划占地面积63.81亩;配套建设进场道路468.82米。
(二)主干管衔接工程
新建污水主管衔接管道长3520米。其中:北侧沿现状游路新建1根DN900沿河污水主管,长2730米;南侧沿现状游路新建1根DN700沿河污水主管,长790米。
五、处理工艺及出水水质
污水处理工艺为:A²/O工艺+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消毒。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排放。
六、计划开工时间及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1月。
建设工期:18个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18760.61万元。其中工程费12840.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183.51万元,预备费1702.39万元,流动资金34.29万元。
资金筹措:以地方自筹为主,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八、接文后,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及《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要求,抓紧开展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借债务,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项目建设资金未全面落实到位,不得开工建设。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
十、请项目单位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规划、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严禁违规开工建设。
十一、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评估报告中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十二、请项目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十三、请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收到批复文件后做好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并督促项目单位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尽快组织项目设计,按相关程序报批。
十四、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两年,项目两年内不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
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