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昭通供电局:
报来的《昭通供电局关于昭通市2024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自筹应急第三批)项目核准的请示》(昭电规划〔2025〕3号)已收悉。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根据《昭通市能源局关于35kV伍寨输变电工程等5个项目行业审查意见的复函》。经研究,就昭通市2024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自筹应急第三批)核准事项(项目代码:2501-530600-04-01-778201)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昭通市永善县、盐津县、镇雄县、鲁甸县、昭阳区、彝良县、大关县、巧家县、威信县。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新建10kV线路10.205千米,其中10kV架空线路10.195千米,10kV电缆线路0.01千米。新建及改造配电变压器32台,容量6.295MVA,新建无功补偿1950千乏,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7.261千米,新建低压配电箱(柜)27台,新建单相户表110只。
其中:彝良县新建10kV架空线路2.7千米;新建变压器5台,容量0.55MVA,新建无功补偿180千乏;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0.696千米,新建低压配电箱(柜)5台。永善县新建10kV架空线路1.283千米;新建及改造变压器7台,容量1.365MVA,新建无功补偿480千乏;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3.19千米,新建低压配电箱(柜)7台。盐津县新建10kV线路2.238千米,其中10kV架空线路2.228千米,10kV电缆线路0.01千米;新建及改造变压器9台,容量1.98MVA,新建无功补偿600千乏;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6.241千米,新建低压配电箱(柜)8台。镇雄县新建10kV架空线路0.191千米;新建及改造变压器1台,容量0.4MVA,新建无功补偿120千乏;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0.616千米,新建低压配电箱(柜)1台。鲁甸县新建10kV架空线路1.035千米;新建变压器3台,容量0.5MVA,新建无功补偿150千乏;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56千米。昭阳区新建10kV架空线路0.6千米;新建变压器2台,容量0.6MVA,新建无功补偿180千乏;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2.326千米,新建低压配电箱(柜)2台,新建单相户表110只。大关县新建10kV架空线路1.032千米;新建变压器3台,容量0.65MVA,新建无功补偿180千乏;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741千米,新建低压配电箱(柜)3台。巧家县新建10kV架空线路0.601千米;新建变压器1台,容量0.05MVA;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0.641千米,新建低压配电箱(柜)1台。威信县新建10kV架空线路0.525千米;新建变压器1台,容量0.2MVA,新建无功补偿60千乏;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0.277千米。
三、投资估算及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126.31万元。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四、本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为《昭通市能源局关于35kV伍寨输变电工程等5个项目行业审查意见的复函》《永善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昭通市2024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自筹应急第三批(永善县)等两个批次意见的复函》《大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昭通供电局关于征求昭通市2024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自筹应急第三批(大关县)等两个批次意见的函>的复函》《彝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昭通市2024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自筹应急第三批(彝良县)意见的复函》《威信县能源局关于昭通市2024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自筹应急第三批(威信县)等两个批次意见的复函》《鲁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昭通市2024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自筹应急第三批(鲁甸县)等两个批次行业意见的回函》《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昭通市2024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自筹应急第三批(巧家县)等两个批次项目的回复》《昭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昭通供电局关于征求昭通市2024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自筹应急第三批(昭阳区)等两个批次意见的复函》《盐津县能源局关于昭通市盐津县2024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自筹应急第三批(盐津县)等两个批次意见的复函》(盐能源复函〔2024〕9号)《镇雄县能源局关于<昭通供电局关于征求昭通市2024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自筹应急第三批(镇雄县)等两个批次意见的函>的复函》(镇能函〔2024〕26号)。
五、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昭通供电局作为本工程的项目法人,负责其建设和经营管理,具体由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昭通供电局负责实施。请结合评审意见,完善和优化方案,合理运用技术指标,严格控制投资和规模。认真落实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方案措施,确保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可控。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昭通供电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件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本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