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批<盐津县水田河流域(板厂沟至落水洞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盐发改请〔2023〕54号)已收悉。我委委托昭通市亚新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根据咨询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的建设能够消减水体污染,改善和保护水田河流域水质,对保护流域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盐津县水田河流域(板厂沟至落水洞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代码:2310-530623-04-01-536618。
三、建设地点
盐津县盐井镇水田新区。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污水收集完善工程
新建污水收集管网10321米;
(二)农田面源污染削减工程
改造生态沟渠2804米;
(三)生态岸线修复及优化工程
新建生态护岸7695米,生态步道7695米;
(四)内源污染治理工程
河底污染底泥清理及运输15642立方米,河道垃圾清理11962吨;
(五)生活垃圾收集完善工程
采购垃圾收集及转运设施设备1项。
五、计划开工时间及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月。
建设工期:21个月。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5262.00万元。其中工程费4638.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25.47万元,预备费297.66万元。
资金筹措: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业主单位多渠道筹集。
七、接文后,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及《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要求,抓紧开展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借债务,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项目建设资金未全面落实到位,不得开工建设。
八、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规划、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严禁违规开工建设。
十、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评估报告中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十一、请项目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十二、请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收到批复文件后做好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并督促项目单位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尽快组织项目设计,按相关程序报批。
十三、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两年,项目两年内不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
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