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的《关于对<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进行审查的请示》(鲁发改请〔2023〕34号)已收悉。我委委托昭通市亚新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根据咨询机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修编的必要性
项目建设是确保搬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因项目建设规模扩大、建设投资调整,故项目修编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消防站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06-530621-04-01-719823。
三、建设地点
昭通市鲁甸县砚池街道联合村民委员会、茨院回族乡葫芦口村民委员会。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为二级消防站,规划用地面积4733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2699.66平方米。其中:新建执勤楼1栋,地上3层框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656.20平方米,建筑面积1992.28平方米;备勤楼(含食堂)1栋,地下1层、地上2层框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262.72平方米,建筑面积659.88平方米;训练塔1栋,地上10层框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值班室1栋,地上1层框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17.50平方米,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配套室外附属设施。
五、计划开工时间及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1月。
建设工期:8个月。
六、投资估算及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1794.00万元。其中工程费1524.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8.30万元,预备费101.21万元。
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集。
七、原批复文件(昭市发改审批〔2022〕107号)作废。
八、接文后,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及《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要求,抓紧开展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借债务,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项目建设资金未全面落实到位,不得开工建设。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
十、请项目单位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规划、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严禁违规开工建设。
十一、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评审报告中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十二、请项目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十三、请鲁甸县发展和改革局收到批复文件后做好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并督促项目单位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尽快组织项目设计,按相关程序报批。
十四、本批复有效期两年,项目两年内不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
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