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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2-19
来源: 警令部

2021年,昭通市公安局在昭通市委、市政府及云南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全心全意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公安的训词精神,牢固树立人民公安形象,着力提升为民办实事工作力度。

一、总体情况

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政务公开的系列要求,结合昭通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充分运用交管12123、办事通、国家反诈App、微信公众号、昭通警方等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进一步扩大市民的知情权,不断推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1年,市公安局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公示等共78条,其中信息33条、公示20条、年度报告5条、组织机构1条、财务预算3条、决算2条、政府采购12条、行政事业性收费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未收到人民群众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结合昭通公安实际,本着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公文属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方便内部机构及人民群众获取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E+”,多渠道、多方式开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拓宽发布渠道。近年来,“抖音”、“快手”等等短视频软件发展迅猛,市公安局结合此类软件下载人数多、参与人数多的特点,拓宽发布渠道,及时注册了昭通警方帐户,向社会各界公开全市公安机关重大工作部署、便民利民举措,与传统的新闻发布会、报刊、电视、广播相结合,扩大政务公开受众面、知情面。2021年,新媒体平台及“抖音”“快手”短视频平台关注人数达24.5万人,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423条、“抖音”发布信息188条、“快手”发布信息188条。二是加强便民措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部门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民之家”,并由10项分解为51项,对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办事指南进行更新,确保线上线下一致。2021年,昭通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审批出国境证件1203份,办理外国人证件229份,上传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信息17条。在严格落实“三亮三公开”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警务政务公开维护机制,及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最新的出境入境便利民措施及工作动态。2021年共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4000余人次。同时充分依托电子测评仪、音视频监控等系统设备,进一步落实市公安局网上监督、办事群众监督和“市民之家”自身监督联动作用,开展“放管服”专项整治,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强化执法规范化。我局从2018年12月25日起,由省公安厅统一开发,全省使用的“执法公开管理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群众可通过互联网网址:http://220.163.12.25或者“执法公开”栏目进行相关查询,查询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刑事案件办理情况、法律法规、办事流程、服务监督电话等。为方便群众查询,省公安厅在电脑端的基础上,依托微信公众号“云南公安”的“微警务”功能,开发了移动端执法公开模块,已于2019年6月10日上线使用,查询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刑事案件办理情况等,公开的内容与电脑端的公开内容一致,即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刑事案件办理环节信息等。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全社会公开;刑事案件环节信息对法定特定对象公开。2021年,全市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13081件。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1年,根据昭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规定与要求,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警令部主任白孝东任组长,政治部、治安、法制、警保处等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集相关警种召开政务公开工作联协会,进一步强化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示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明确了申请方式、申请所需材料、受理机构及流程。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对需要公开公示的政务信息,严格落实承办部门、法制部门、局领导审核三级把关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081

行政强制

 40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0

 0

 0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及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虽然在尝试通过抖音、快手、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不段增强政务公开服务,但是离人民群众对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的期盼还有一定距离。二是政务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还没有完全适应网络化办公、网络化审核、非接触式为人民服务的新要求。

六、其他报告事项。

2021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费的情况。

七、下步工作及改进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公安局将进一步主动作为,本着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一是组织领导再加强。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意识。二是公开渠道再拓宽。把政务公开工作当成对新时期公安工作的又一宣传载体,在为民办实事的同时达到宣传公安工作的目的。三是公开内容再丰富。加强与公众互动,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一些问题,达到密切联系群众、走进群众、深入群众中,紧密警民关系,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支持率和满意度。四是审核把关再严格。严把审核三道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的质量和数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