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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2-17
来源: 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全面涵盖2021年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将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等进行了公示公开,2021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0余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共947条,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市长信箱来电、留言、来信1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完善了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流程,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严格办理时限,依法、依规、依责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结合实际编制《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通过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二是严格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实施,不断规范解读材料内容,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解读回应,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解读回应,解读了《昭通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昭办通〔2021〕60号)。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目前,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微信公众号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已向市人民政府备案,严格依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对公众号进行管理。发布信息无分类错误、重复发布等情况,无因发布不当信息被通报批评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充实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同时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和对应考核办法,为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还需强化,部分科室(单位)对于政务信息公开的积极性还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质量实效还需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切实提高站位,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切实增强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二是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三是加大对林草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拓展政策解读范围,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无相关收费情况。


 


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