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9-18
来源:昭通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次数:
《昭通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听证结果公告
(第三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昭通市医疗保障局于2020年6月19日上午在江山大酒店五楼(仁和春天厅)召开了昭通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结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按照规定程序,我们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昭通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听证会一号、二号公告。2020年6月19日9:00-12:00,听证会在江山大酒店五楼(仁和春天厅)举行,听证会由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熊波主持,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及市医保局相关人员作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到会,市司法局相关人员作为听证监察人参加听证会,其他听证代表参加了本次听证会。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 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介绍听证会代表、听证人;
(二) 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三) 听证人如实说明决策方案的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资料;
(四) 听证代表对方案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被询问人进行解释说明,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五) 听证监察人发表监察意见;
(六)主持人归纳总结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七)听证代表和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二、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建议
本次听证会共收到各方面听证代表意见归纳如下:
一是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好政策,同时做好政策出台后的跟踪问效工作,适时完善政策。
二是医疗机构要加大宣传及内部管理工作,向患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落实好相关政策,同时及时更换收费公示牌,向社会公示;引进高端医疗服务人才,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使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相匹配。
三是落实好对困难群众救助的相关政策,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四是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广泛宣传;加大力度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治理和预防过度检查;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合理机制;加强成本控制,控制医疗价格不合理部分,规范服务行为;对患者选择医生方面作积极探索;加大力度调研,做好监管、稳定、协调和解惑释疑的工作。
五是要建立以成本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动态调整常态化机制。
综合以上,参加的听证代表均对价格调整表示支持和赞同。
三、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听证代表针对以后工作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全部采纳,认真梳理建议中属于医保部门的职责职能,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建议中涉及其他部门共同参与才能完成的事项,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部门协作机制,通力合作,共同抓好落实。
四、监察人发表监察意见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规定,我也查阅了前期程序性的相关资料,今天听证会参会人数及人员产生方式、比例和资质恰当,各项议程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
附件:昭通市医疗保障局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昭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昭通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昭医保规〔2020〕1号 ).docx
昭通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