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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 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14期)

发布时间: 2024-07-24
来源: 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一、餐饮食品,抽检依据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公告不合格样品5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一)昭阳区吾麦小吃店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二)威信鑫源餐馆加工的“馒头”检测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三)彝良县范记千层破酥包店加工的“红糖馒头”检测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四)彝良县屹鑫餐饮店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五)盐津庙坝杨正英豆花饭店加工的“馒头”检测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二、粮食加工品,抽检依据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公告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一)昭通市昭阳区加香面条加工店生产的“面条”检测出柠檬黄;

(二)盐津恒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圆面(挂面)”检测出柠檬黄;

(三)盐津恒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二细面(挂面)”检测出柠檬黄;

对昭阳区吾麦小吃店、威信鑫源餐馆、彝良县范记千层破酥包店、彝良县屹鑫餐饮店、盐津庙坝杨正英豆花饭店、昭通市昭阳区加香面条加工店、盐津恒荣食品有限公司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上述不合格样品共计8批次。

附件: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14期).xls

 

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7月2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