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一、餐饮食品,抽检依据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公告不合格样品5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一)昭阳区吾麦小吃店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二)威信鑫源餐馆加工的“馒头”检测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三)彝良县范记千层破酥包店加工的“红糖馒头”检测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四)彝良县屹鑫餐饮店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五)盐津庙坝杨正英豆花饭店加工的“馒头”检测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二、粮食加工品,抽检依据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公告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一)昭通市昭阳区加香面条加工店生产的“面条”检测出柠檬黄;
(二)盐津恒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圆面(挂面)”检测出柠檬黄;
(三)盐津恒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二细面(挂面)”检测出柠檬黄;
对昭阳区吾麦小吃店、威信鑫源餐馆、彝良县范记千层破酥包店、彝良县屹鑫餐饮店、盐津庙坝杨正英豆花饭店、昭通市昭阳区加香面条加工店、盐津恒荣食品有限公司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上述不合格样品共计8批次。
附件: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14期).xls
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7月2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