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卫职罚〔2023〕05号 | 镇雄县新厂煤矿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组织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等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9000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2024年1月2日 | 60日内向昭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昭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
昭卫职罚〔2023〕04号 | 镇雄县欣堰煤业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组织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等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9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2024年1月8日 | 60日内向昭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昭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
2024022210063053416703 | 昭通市中医医院 | 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 | 违反了《卫生部关于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32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版)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版)第四十七条规定。 |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2024年2月22日 | 60日内向昭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昭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