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中医类医疗机构评审工作部署和鲁甸县、彝良县卫健局的请示,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函请省医评中心抽派专家组于2023年9月18日-23日对鲁甸县、彝良县中医医院进行正式复审现场评审,依据《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1年版)》和相关规定,通过现场查看、人员访谈、个案追踪、系统追踪、查阅文档和模拟演练等方式对涉及的任务条款进行逐一评审与结果评判。现场评审完成后,昭通市卫健委函请省医评中心协助提供2家县中医医院四个维度的评审分值。
按照云南省二级中医医院评审评分标准,依据省医评中心提供2家县中医医院四个维度的评审分值情况,2家县中医医院都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复)审要求。现将2家县中医医院“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复)审四个维度的评审分值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 | 现场评价 | 社会评价 | 书面评价 | 统计信息评价 | 总分 |
鲁甸县中医医院 | 60 | 9.09 | 5.0 | 20.09 | 94.99 |
彝良县中医医院 | 60 | 7.99 | 5 | 22.03 | 95.02 |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医疗发展管理科)反映,电话0870-2228003,邮箱:ztszyyglj@163.com。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