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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昭通市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的备案说明

发布时间: 2023-11-30
来源: 昭通市农业农村局


中共昭通市委、昭通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10日印发了《昭通市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情况备案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结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工作的部署安排,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云办通2023 31号)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昭通实际,及时研究制定《规划》,对昭通全面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作系统谋划布局。

二、政策创新及依据。总体上看,《实施方案》贯彻了云南省8月14日全省动员部署“千万工程”会议精神,对标对表落实了《云南省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结合昭通实际,提出了创新做法,体现了昭通特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主要分为总体要求、实施范围和基本要求、重要任务、保障措施4个部分,提出17项具体工作。

三、重要数据指标来源。在发展目标中,《实施方案》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本着“现实”与“可能”相结合的原则,在盘清家底、分析形势的基础上,对照省级规划17项指标,测算提出昭通市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工作的17项主要指标,最大限度追赶全省水平。其他单项目标主要由各级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后提供。

四、征求意见情况。市委农办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向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林草局、市教育局、市委网信办、市医保局、昭通调查队等有关部门及11县(市、区)征求意见建议,充分吸纳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完善后形成送审稿。

五、审议签批情况。《实施方案》(送审稿)报市委常委会第61次会议、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研究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副市长夏维勇审核后,报市委书记苏永忠、市长杨承新审签后,以中共昭通市委、昭通市人民政府名义下发。  

特此说明。